欧洲区域国别研究年度项目招标公告

  欧洲区域国别研究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启动,旨在鼓励和支持欧洲区域国别研究、中欧关系等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现将有关项目及申请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欧洲区域国别研究年度项目面向国内从事欧洲研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支持专家学者围绕相关重点方向开展课题研究,旨在持续推动我国欧洲区域国别研究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中国欧洲区域国别研究自主知识体系。 

  二、参考选题 

  本次申报不发布具体课题指南。申报分为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应围绕欧洲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结合个人研究专长和所在机构研究特色申报课题,具有明确的问题意识。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欧洲研究青年人才(40岁以下)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鼓励围绕欧洲区域国别相关问题开展深入研究。 

  三、申请程序和投标资格要求 

  本次课题招标采取自行申报和委托申报两种形式。各申报单位在广泛征集学科带头人意见基础上确定选题,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申报。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议通过后,提交至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欧洲区域国别研究秘书处。 

  申报者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独立组织和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申请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研究实力和较广泛的学术资源;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予以信誉保证。 

  四、项目资助额度和执行要求 

  重点项目资助额度510万元,结项成果为专著(不少于10万字)或核心期刊文章(AMICSSCI期刊)。青年项目资助额度3万元,结项成果为高质量综合研究报告(注释体例参照《欧洲研究》)。 

  课题研究计划于20264月启动,青年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6个月,重点研究项目周期为12个月。 

  获准立项后,须签订《项目合同》。课题具体要求以《项目合同》为准。研究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需对项目执行进行调整,须及时与秘书处沟通。 

  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相关成果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项。 

  五、经费拨付和时间安排 

  (一)经费拨付。申报者课题成果通过结项评审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资助金额,根据评审等级支付相应比例的激励经费:A级(优秀):拨付100%B级(良好):拨付75%C级(合格):拨付50%D级(不合格):不予以拨付。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322日。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并及时向申报者反馈评审及立项结果。 

  六、注意事项 

  申报书填写有缺项、内容不实,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等情形不予受理 

  )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支持对项目成果转化与应用较为成熟的方案。 

  七、联系方式 

  姓名:张老师   

  电话:010-85195747,手机号:13810144561 

  邮箱:ies-crs@cass.org.cn

         

  附件:欧洲区域国别研究年度项目申报书


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   

欧洲区域国别研究秘书处   

20262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