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时学:中国外交哪些韬光养晦哪些有所作为?

  我曾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国际问题前沿”课程期末考试出过一道题:“……你认为中国的哪些外交行为或立场可被视为‘韬光养晦’(请举2个例子说明)?为什么?哪些可被看作‘有所作为’(请举2个例子说明)?为什么?”。

  200多个学生的答案可谓五花八门。被许多学生认为是“有所作为”的外交行为或立场包括钓鱼岛撞船事件发生后对日本采取制裁措施、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大量援助、在黄海开展军事演习、海军在远洋为商船护航、在处理中美关系时敢于抨击美国、反对美国向台湾出售军火、反对外国领导人会见达赖喇嘛等。

  在回答哪些外交行为或立场是韬光养晦时,学生们列举了以下例子:在阿富汗问题上保持低调、对美韩军事演习持观望的态度、在处理中美关系时保持克制、对中东政策保持低调、在领土争端中不使用武力、不接受G2的说法、驻南斯拉夫使馆被炸后没有报复美国等。

  令人惊讶的是,在学生的答案中,中国在处理“朝核问题”和中美关系等问题时采取的立场以及对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态度,却被不同学生视为不同性质的行为。这充分说明,在判断某个外交行为的性质时,主观意识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毋庸置疑,任何国家政府采取的政策行为都是种客观存在。但由于我们难以对韬光养晦和有所作为的定义给出明确界定,因此一个政策行为可能被一些人当作韬光养晦,却被另一些人视为有所作为。

  诚然,关于韬光养晦与有所作为的重要性、必要性、理论意义以及现实意义等大道理,可谓尽人皆知。但我敢大胆想象,中国政府在谋划某一政策行为时,首先考虑的是国家利益,而非韬光养晦或有所作为。换言之,中国政府不会为了故意韬光养晦或故意有所作为而实施某一政策行为。

  许多中国学者对韬光养晦和有所作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发表了大量科研成果。但是,如何韬光养晦以及如何有所作为,似乎是一个理论最不联系实际的话题了。中国学者必须跳出现有的思维模式,将是否符合我们的国家利益作为评判中国政府外交政策行为的基础。

  (载《环球时报》2012年2月24日,原题:谈“韬光养晦”应联系实际)

  (联系 江时学:jiangsx@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