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本网专访南京审计学院中国-匈牙利学术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许汉友

    问:你能否介绍一下捷克国家审计机构的基本状况?

 

    答:捷克于1992年12月16日通过共和国宪法,缜密地规划行政、立法、司法等三权分立且相互制衡的政府体制。该部宪法同时也建置成立捷克最高审计署(Supreme Audit Office,简称SAO),依据宪法规定,该署为监督国家财产的管理及预算的执行的唯一且独立的机构。

    捷克最高审计署作为法定组织,除宪法所规定审计长及副审计长的产生方式外,其余审计人员的选任是由卡里(College)委员会、审计评议会、及审计人员训练委员会来负责。

    捷克最高审计署划分为三大部门,分别为行政部门、中央审计部门(10个业务厅)及地方审计部门。整个SAO有500位左右的员工,其中300位员工是服务于首都布拉格的总部(包括行政部门及中央审计部门);其余200位同仁是配属于全国19个地方审计单位。

    问:捷克国家审计在反腐败中都起到了哪些作用?

    答:捷克最高审计署在反腐败的审计中,主要发挥了3大作用。一是事前的预防作用。在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将政府采购、国有企业改制、欧盟资金使用等3个领域作为重点审计的对象,并及时发布年度审计计划,以“利剑高悬”之势展示了自己的反腐决心,也起到了预防与警示作用。二是事中的检查作用。捷克最高审计署将有限的审计力量投入到重点项目的审计中,对发现的大案要案进行深入细查,以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好审计工作。三是事后的督查作用。捷克最高审计署将审计公告发布后,要求相关被审单位进行整改与反馈,以2012年为例,在审计公告发布后,收到了56个项目的反馈,其中得到整改的项目为44个,没有整改的项目为8个,中断整改的项目为3个,撤销整改的项目为1个,整改率达到了79%,也赢得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问:捷克国家审计是如何提升自身的反腐败审计绩效?

    答:为提升国家审计在反腐败中的作用与力度,作为完全独立的捷克最高审计署,借助社会公众的舆论引导与议员的游说,积极推动捷克宪法的修改,使得捷克国家审计参与反腐败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并坚持依法反腐。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反腐败的绩效,捷克最高审计署在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论证中,特别看重反腐败的内容,并对相关的员工进行培训。另外,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信息化技术的研讨,以提高国家审计的信息化工作水准。在国际上,捷克最高审计署与欧盟成员国保持广泛的合作,互通信息与技术,确保审计技术与手段在欧洲处于领先层次。在欧盟之外,捷克最高审计署还积极参加国际审计组织举办的各种相关活动,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态度,来反哺自身的反腐败审计绩效。

    问:从捷克国家审计参与反腐败的经验中,我国的国家审计应该获得哪些启示?

    答:从捷克国家审计的经验中,我国国家审计至少有5个方面的经验可以借鉴。一是科学制定国家审计的年度工作计划。捷克国家审计的从业人员基本保持在500人的规模,但每年都能完成近40个左右的大型审计项目,涉及的面也比较广,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进行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力求将有限的资源用在急需的审计项目上。二是加强腐败预防与反腐败的培训。国家审计要做好反腐败审计,必须先了解腐败的动因、线索及查处的特别要求,做好胸有成竹,方能获得预期的审计绩效。三是及时发布审计公告。将自身的审计工作放在阳光下进行,也能获得社会公众及舆论的支持。四是加大国际审计合作力度。积极参与国际审计组织举办的反腐败审计研讨与培训,获得他国的相关经验。五是大力推广信息化的手段。在信息化社会,要从浩如烟海的数据中发现腐败的线索,唯有借助信息化技术,如:大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能帮助国家审计人员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找到腐败的源头,完成相关的审计工作。

    问:你最近发表了“国家审计在反腐败中的作用透视——以捷克为例”,请你谈一谈为何要选择“捷克国家审计”作为你的研究对象?

    答:捷克作为中东欧的前社会主义国家,在1992正式与捷克斯洛伐克和平分手后,日益关注自身的转型。在社会主义时代,捷克也拥有庞大的国有企业系统,在转型过程中,这些国企的腐败问题比较严重,同时也牵涉到部分政府管理人员,有些还是政府的高官,如2013年6月被迫辞职的前总理——内恰斯等。在议会和政府高举反腐大旗的背景下,捷克最高国家审计机关也适时参与其中,发挥了国家审计作为“反腐败利剑”的重要作用。捷克的现状,对正处于转型阶段的中国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中的第4条明确要求,国家审计要看好公共资金,严防贪污、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共资金安全。把绩效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密切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促进减少财政资金沉淀,盘活存量资金,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把钱用在刀刃上。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推动俭朴政府建设。

    鉴于上述背景,选择捷克国家审计作为研究对象,可以很好地进行对比,以期从中挖掘出对提升中国国家审计有用的做法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