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专访浙江万里学院副校长、宁波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院长闫国庆

问:首先请你介绍贵院新成立的中东欧研究院的基本情况。

答:为了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中东欧“16+1”战略,更好地推动中国(宁波)与中东欧国家深度合作,按照“开放协同、汇智咨政、培养人才”的宗旨,宁波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联合浙江大学西部研究院、中国社科院欧洲所组建中东欧国家合作智库,深入开展理论和实务研究,搭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咨询服务平台,为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召开提供智力支撑。
目前,宁波中东欧国家合作研究院依托于宁波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具有基础实、起点高、方向准、力量强、机制活等特点。研究院的成立得到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等相关高校,宁波市商务委、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社科院、宁波贸促会、市旅游局、宁波港集团等相关部门,欧洲华商会、宁波外经贸企业协会、宁波市商贸研究会、宁波发展战略研究会等社会机构的大力支持。

问:宁波为什么选择与中东欧国家开展紧密的合作?

答:中东欧国家地处“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区域,在65个沿线国家中占四分之一,被称为中欧经济合作的桥头堡。2015年11月24-25日,在苏州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议上,中国同中东欧16国共同发表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这是对宁波市政府重视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又一次肯定。近年来,宁波依托港口区位优势和开放优势,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别是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抢得了先机。宁波市政府通过举办中国—东欧国家合作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中东欧国家特色产品展,以及出台《关于加强与中东欧国家全面合作的若干意见》、《宁波市中东欧经贸合作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战略举措,努力把宁波打造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双向投资合作的首选之地、中东欧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的首选之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的首选之地。

问:贵院今后将如何开展对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的研究?

答:宁波中东欧国家研究院拟启动中东欧数据库建设,前期的准备工作已经完备、网站平台也正在搭建中。同时,设立国别研究中心、政策研究中心、产能合作研究中心。同时,发布中东欧国家经贸环境分析与宁波企业发展机会等研究报告。

问:人文交流很重要。贵院将为推动宁波与中东欧国家的人文交流提出什么建议和对策?

答:中东欧16国是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集合体,同时,中东欧国家与中国在价值观和文明方面也存在差异,宁波在与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过程中应把握好差异性。李克强总理在2013年同中东欧16国领导人会晤时强调:“中东欧国家是欧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和中东欧的关系也是中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软实力和城市形象建设。人文交流能够为公共外交助力,增进双方互信。但是,宁波与中东欧国家地理上相隔遥远,社会制度、价值观念、文化传统和发展模式存在差异,虽然中东欧国家已经建立了一批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但其所发挥的作用还不够。因此,对于宁波来说,加强自身的软实力建设和城市形象建设尤为重要,需要同时在对内建设和对外宣传上做文章。

二、从“互尊、互利、互向”迈向“互信合作”。《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提出要秉承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强和深化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贝尔格莱德纲要》指出,双方要“致力于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原则深化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

三、积极探索发展双方关系的合作机制。宁波与中东欧国家已经建立许多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合作机制,彼此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也不断加强,比如旅游方面有“百团千人游中东欧”这样一种旅游双向互动机制。为进一步深化双方关系,在现有合作机制与安排的基础上,还应积极探索新的合作机制。

四、照顾中东欧国家的特殊性和多样性,抓重点国家和支点国家(如爱沙尼亚、 波兰、 塞尔维亚等),同时还需兼顾其他国家。

五、将宁波与中东欧国家合作切实纳入到战略伙伴关系框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