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招聘专业研究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前身为西欧研究所)成立于1981年5月,是从事欧洲及区内国别研究的国家级科研机构。欧洲研究所还承担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本科生及欧洲研究系硕士、博士研究生教学与指导工作,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并接收国内外访问学者。欧洲所出版的《欧洲研究》杂志、《欧洲发展报告》蓝皮书在学界有着广泛的影响。中国欧洲学会秘书处设在欧洲研究所,是国内开展欧洲研究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三)获得博士学位,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学风端正、治学严谨、热爱科研事业,具有从事欧洲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国际关系等问题研究的学术潜质;

(四)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水平和影响的学术论文;

(五)外语(英语或其他主要欧洲语言)能力突出,适应专业研究及国际交流的需要;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七)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

(八)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员范围

出站博士后、应届毕业生、留学人员。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方向

招聘岗位:研究岗位

数量:10人

专业方向:从事欧洲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文化研究、国际关系等问题研究及相关专业研究。

五、岗位职责

1.参加集体项目和重点课题的研究,担任高级研究人员的科研助手;

2.按照所里制定的科研工作量化指标,完成科研任务;

3.承担所级课题或青年课题,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4.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承担或完成研究所、所在研究室交办的任务。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业务考察:招聘采取考试和业务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1.考试: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外语考试,各占50分,专业成绩和外语成绩直接相加为综合成绩。结合岗位特点设置笔试内容,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外语合格分数线为30分)的,进入业务考察环节。

2.业务考察:由所学术委员会和所聘用委员会共同召开会议进行业务考察,按照个人陈述、提问答辩、专家评议、投票表决程序进行。应聘人员原则上获得实际到会专家人数2/3以上赞成票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程序,其中得票最多的为第一候选人,得票排名第二、第三位者依次作为备选人选。

3.实习:安排第一候选人进行一定时间的实习,确认应聘人员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如第一候选人放弃或实习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按照业务考察得票数量依次安排1人实习。

(四)体检:实习通过的,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政治考察:体检合格的,对其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意识形态把关。

(六)人选确定:所党委根据政治考察和所学术委员会、聘用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在招聘发布公告渠道对拟聘用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备案:人事教育局审核拟聘用人选资格条件、聘用程序等,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九)办理入职手续:人事教育局备案后,由所人事部门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办理入院报到手续。

七、聘用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八、报名方式

(一)疫情期间,不接收纸质版材料,应聘者请提交报名材料的扫描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1.《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2.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学术代表作2篇;

3.应聘人员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籍页);

4.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学历认证,可在“学信网”查询生成;国内学位认证,可在“学位网”查询生成;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和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期间的出入境记录。

(二)联系人:黄双润

(三)联系电话:010-85195734

(四)电子邮箱:srhuang@cass.org.cn

 

附件: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应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