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柯:为什么货币首先是一种政治现象?

    主流经济学一般都否认货币是一种国家制度,起源于政府的法律,而是认为人们对市场交易便利性的需求导致了货币的出现。开启了新古典经济学序幕的“边际革命”的三大发起者之一,奥地利学派的开山鼻祖门格尔(Carl Menger)发表于1892的《论货币的起源》是详细阐述这一种观念的经典文献。但是认为货币起源于市场的思想至少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他提供的解释是:我们交换的任何东西都需要比较(它们的价值)。这导致货币的介入,并充当一般等价物。这一普遍被接受的观念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因为它在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之间做简单对比,但并没有解释清楚这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货币)是如何得出的,这就好比说:一天早上,一个交易者突然非常精明地通晓了货币交换的好处,于是,从那天下午开始,他便忙于将某种商品充当货币。或者,某个国家明智的君主提出将某种商品核定为一般交换媒介。这显然将货币的起源简单化地归结为人们自发、同时和统一的自然选择,但却将人们对货币的需求到货币最终产生之间这“惊人的一跃”所经历的曲折复杂的历史进程省略了,特别是抽掉了国家权力在其中的作用。

    找回国家:货币的国家理论

    这种单纯从市场角度理解货币的观念被古德哈特定义为货币的M理论(Metallist),他认为对货币的认识更接近历史经验事实的是货币的C理论(Cartallist),也称为“货币的国家理论”。C理论认为货币的起源和私人部门为最小化交易成本的经济活动根本无关,而是和主权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是货币发行当局的权力(Power)决定了货币的使用,一种物品成为货币并不在于其材质是金银还是纸张,而是在于其上面印刻的国家主权的标记,货币背后是国家的信用和权威。货币的出现和主权国家获取财政收入的活动密切相关,统治者引入货币一方面使得征税变得容易(税收货币化),同时也便利了国家的公共支出(实物支出变为货币支出),这种便利性客观上也减少了私人部门之间的交易费用。政府强制要求用货币上缴税款的规定使得社会对货币的需求加大,由于政府垄断货币发行,它又可以向社会注入基础货币,从而获取丰厚的铸币税收入。

    20世纪初期德国经济学家南普(Georg Friedrich Knapp)是C理论早期的代表人物,他在《货币的国家理论》一书中通过逻辑推理论证了货币与国家密不可分。南普承认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可以自发、自由地选择任一合适的物品担任一般等价物来作为相互交易的支付手段,可以是贵金属,也可以是粮食等实物,从而克服物物交换的不便。但是由于国家的存在,国家可以自由地运用权力规定现存的哪一种一般等价物——或者国家另外指定一个物品——可以作为人们缴税的支付手段而被国家所接受,同时国家还可以自由地规定其他一般等价物与这种国家认可的法定支付手段之间的价值比率。由于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中,国家在事实上是整个商业活动的结算中心(政府的征税活动涉及全国所有的商业活动,并且政府的支出和收入规模一般都要大于任何单个机构和个人),任何个人和机构在与国家发生支付业务时都必须使用法定的支付手段,这使得那些与国家有支付往来的个人和机构和其他与国家没有直接支付往来的个人和机构交易时,也倾向于接受法定支付手段,以便于以后与国家结算;这种偏好进而促使剩下的那些与国家没有直接支付往来的个人和机构之间相互交易时也使用法定支付手段。最终,这种以国家权威为支撑,通过政治权力确保其流动范围不断扩大的法定支付手段就战胜了其他私人部门的一般等价物,成为国家货币。在南普的逻辑中,国家的接受和认可,国家权力的推动是一种一般等价物成为货币的决定性因素。在现代经济学家中,雷(L Randall Wray)进一步发展了南普的“货币的国家理论”,特别是对现代国家货币——纸币的本质进行了分析,他继承了南普“国家创造货币”的基本观点,认为一旦国家要向民众征税,并且要求民众用国家垄断发行的货币来缴税,国家就可以通过制定民众如何才能得到这些货币的条件来影响货币的价值。与其说政府需要民众的税款来维持开支,不说是民众需要政府的钱来缴税,因为政府作为货币的提供者,可以“买”任何以政府发行的货币标价的商品。税收机制创造了人们对国家货币的需求,所以国家货币的价值更多是取决于国家的征税能力和征税机制,国家货币因此可以理解为税收驱动货币 ( Tax-drive-money)。南普和雷的分析充实了主流经济学范式里“对货币的需求”与“货币的最终出现”之间所存在的“空档”,在货币的发展史中重新找回了国家,他们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货币现象为什么总是离不开权力的阴影,因为一种物品最终成为货币不仅仅是市场的逻辑使然,更在于其背后的国家权威,以及国家权力对这一货币的流通领域不断扩大所提供的种种机制和保证。

    理解真实世界货币现象的关键:货币的“分配效应”

    对于货币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主流经济学主要从经济活动“中介”的角度来分析。穆勒就认为“货币从本质上来说是最无意义的;它的意义只在于具有节省时间和劳动的特性。它是一种使人办事迅速和方便的机械,没有它,要办的事仍可办到,只是较为缓慢,较为不便。”休谟也不认为货币本身有任何的价值创造能力,“它不是贸易机器上的齿轮,而是一种使齿轮的转动更加平滑自如的润滑油。”现代经济学对货币的认识已经大为深刻,但基本上还是继承了古典经济学家的“传统智慧”,认为在长周期内,货币对现实生活中各种“真实”的经济要素影响不大。货币数量论是这一思想的浓缩,用方程式表达就是MV=PY。其中,M代表流通所需的货币数量,V是货币流通速度(一定时期内一张钞票的转手次数),P是价格水平,Y是实际总收入(一般用GDP衡量)。如果一定时期内V和Y一定,那么货币数量增减带来的只是价格上的变动。也就是说货币并不重要,并不能够改变真实财富的总量,长期来看货币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是“中性”的。

    这种理解忽视了货币数量的变化对社会财富所具有的“分配效应”,18世纪爱尔兰裔法国经济学家坎蒂隆(Richard Cantillon)比较早地对货币的这一效应进行了论述,他发现当货币供应量增加后,并不是所有商品的价格成比例的统一上涨,而是依赖于那些得到这些新货币的人对市场的判断和他们消费的方向,于是出现了一些经济部分的商品价格上涨幅度要大于另一些部门。这好比如果河流的水量加倍,流速并不会因此而成比例地加倍。凯恩斯在其早期的著作《货币论》中对这一现象也进行了精辟的总结:货币变化不会以同一方式、同一程度或在同一时间中对所有的物价发生影响。这种结构性物价变动的后果就是改变了社会财富的分布,货币供应量的变化所引起的“分配效应”是一个连锁反应式的动态过程,因为新增的货币量起初并不是同时到了所有人的腰包里,这里有一个先后次序,首先受益的人——如果货币为政府发行的纸币则是财政部——就第一个得到了更多的现金持有量,他们可以为他们想要的商品和服务支付更多的货币,得到财政部货币的经济部门的产品因需求增加而价格上升,工资也会提高,而他们的支出偏好将决定接下来谁能够得到这些新增货币,如此一环套一环新增的货币从一个部门流入另一个部门,从一个群体手中流入另一个群体,直到新增货币丧失其影响价格的能力。

    显然,能够越早得到新增货币的群体受益最大,因为在他们得到货币时,其他部门的物价还没有上涨,供求关系没有变化,这时他们手中的货币能够保持较强的购买力,从而及时得到其他部门所生产的实际资源;而越晚得到,甚至没有得到新增货币的群体将承受因经济流通中货币增加所带来的通货膨胀的痛苦,这时他们用手中同等数量的货币将享受不到较早得到新增货币的群体之前所已经得到的商品和劳务,在这一过程中财富从一个群体转移到另一群体,结果是经济体系中财富与收入的重新分布。这就是米塞斯所描述的“货币非中性”。主流经济学并非没有意识到货币对社会财富所具有的“分配效应”,只是认为这不是它的研究对象。

    为什么国家要垄断货币的发行?

    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的发现已经证明,在真实的历史进程中,货币并不是自然而然地起源于一种“自发的秩序”,而总是与人类社会中政治性组织的出现密切相连。我国史书上也记载有“先王造币”一说,比如《国语》记载周大夫单旗的说法为:“古者天灾降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救民。”而《管子•山权数》则曰:“汤七年旱,禹五年水,民之无檀有卖子者。汤以庄山之金铸币,而赎民之无檀卖子者。禹以历山之金铸币,而赎民之无檀卖子者。”竹书纪年》载:“殷商成汤二十一年大旱,铸金币。”认为是先贤为了抵御天灾从开始铸造发行货币。实际上,通过对货币发行权的垄断,政府不仅增强了自身的财政实力,并且能够决定和影响整个社会资金投放的方向、融资的成本和战略性物资的价格。也就说货币本身具备配置各种资源的能力,这样一种分配财富的权力政府绝对不会允许其落入旁人之手,无论是一国内部关于货币政策的争论还是国际上各国对国际货币体系安排的巨大分歧,其根源大都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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