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所制定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最近,社科院颁布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计划》,要求各所制定和实施学科建设方案。2009年7月9日,欧洲所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欧洲所重点学科建设方案。
欧洲所的学科设置以现有5个研究室(经济研究室、政治研究室、国际关系研究室、社会文化研究室和欧盟法研究室)为基础。 欧洲研究的宗旨是为我国对外开放战略服务,为中央的重大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加深中欧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发展中欧人民之间的友谊作出贡献。为此,欧洲所将“中欧关系研究”作为2009~2014年重点学科。 “中欧关系研究”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欧洲政治研究、欧洲经济研究、欧洲国际关系研究、欧洲法律研究以及欧洲社会文化研究。因此,将“中欧关系研究”作为重点学科,既能体现欧洲在我外交战略格局中的重要性,也能推动我所对欧洲问题各领域的研究。 在2009年至2014年期间,院科研局拨付欧洲所的学科建设费为每年25万元。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欧洲所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学科建设费的分配方法是: 1、下拨各研究室 下拨研究室的经费包括两部分:(1)基本建设费。每个研究室每年1万元。(2)学术交流费。每人每年 0.25万元(按每年8月的实际人数计算)。 2、研究所留成 下拨研究室后结余的经费由研究室统一管理和使用。 (二)学科建设费的使用范围 学科建设费的使用必须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有关规定。 1、下拨研究室的基本建设费用于: (1)科研设备购置(包括电脑耗材); (2)文具和纸张等办公用品; (3)复印费; (4)与学术活动有关的开支(如餐费、劳务费和茶水费等)。 自2009年7月起,研究所不再向科研人员提供文具和纸张等办公用品,不再报销电脑维修费和电脑耗材等费用,不再免费提供复印服务(收费标准为每页0.15元)。 学科建设费不得用于变相发放奖金或书报费。 2、研究所留成的经费用于: (1)扩大所重点课题的立项规模; (2)学术著作的出版补贴,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本,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3)重要图书资料文献的采购。 (4)研究人员的国内培训; (5)所外专家的演讲费; (6)研究所主办的学术活动; (7)短期返聘人员的报酬;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有关规定,研究室领导须与研究所签署《学科建设责任书》。研究室在年初须制定学科建设的工作计划,并在每年12月向所长办公会汇报经费的使用情况。科研处应在每年12月向学术委员会汇报研究所留成的学科建设费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