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20日
英国《金融时报》专栏作家 沃尔夫冈•明肖
政治生活中存在着两种妥协。一种是以全面变革为最终目标,比如引领着国家开上逆行车道;但为求达到目的,你不惜牺牲重要原则,逐步引入新的规则。这是致命的。
另一种是能得到多少就接受多少,即便不够理想。这也算不上完美,但往往能让每个人都稍微好过一些。
第二种妥协是欧盟(EU)政治生活的本质。然而,关于银行业联盟的立法提议不属于此类。我一直有所迟疑,但现在我认为,摈弃立法将最有利于欧盟和欧元区。
此事如今掌握在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手中。各国财长和议会代表谈判达成妥协的最后期限正在逼近。议员们应该直接干脆地否决提议。
争论的焦点是,新立法将赋予监管机构关闭银行、或强迫它补充资本的权力。去年12月,各国财长同意了这项所谓的“单一清算机制”(Single Resolution Mechanism, SRM)。自那以后,议会和财长便陷入谈判,但进展甚微。欧洲人的谈判往往五分钟前看上去还不可能达成一致,但五分钟后便取得突破。然而这次,双方分歧尤为显著。
根据去年12月财长们达成的协议,成员国应在10年内建立清算基金,覆盖所有担保存款的约1%,即550亿欧元左右。如有银行在此期间需要纾困,成员国和基金将按照达成的日程共同出资。在德国的坚持下,基金本身将纳入单独的政府间协议之下。基金不能向欧洲稳定机制(European Stability Mechanism)纾困计划借款。
为避免市场恐慌,须在周末休市期间议定关闭银行的决定。根据提议方案,决定需要征得以下所有机构的同意: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欧盟部长理事会(Council of Ministers)、欧洲央行(ECB)、新银行监管机构——单一监管机制(Single Supervisory Mechanism)的监事会、单一清算机制的执委会及其全体理事会。我可能还漏了一两个。
欧洲议会划了五条红线:欧洲央行应拥有银行破产的最终决定权;清算决定不应受政治干预;不应再起草新的政府间立法;基金的补充速度应当更快;最重要的是,如果基金资源不足,各国政府应共同承诺出资。
先将技术层面的辩论放在一旁,回想一下欧元区需要银行业联盟的初衷:防止对国家政府偿付能力的疑虑破坏对这些国家银行的信心。但除非清算基金能得到更多欧洲资金的支持,这种期许不会成真。
糟糕的银行业联盟还不如没有。一些银行业联盟的倡导者判断有误,他们认为这是财政联盟的低成本替代品。但成本并不低。按照我自己的估计,欧洲银行业需将资本水平提高至少1万亿欧元。我观察了银行业资产总量,大致估算了大型金融危机导致的预计损失,并扣除了现有资本所能吸收的损失,得出了上面的数字。当然,数字非常粗略,但至少能呈现出数量级。
金融经济学家维拉尔•阿查里亚(Viral Acharya)和萨沙•斯特芬(Sascha Steffen)通过详细研究估计,资本金缺口为5100亿至7700亿欧元。但上述数字仅涵盖欧洲央行监管的109家银行,而总共受欧洲央行监管的银行有128家。我怀疑欧洲央行根本筹集不到这么多资金。实行该机制需要大量公共资金,而欧盟尚未做好准备。
还有别的选择吗?我的建议是暂时放弃该立法。政策制定者应当在5月份的欧洲议会选举后另起炉灶——可能将德国排除在外。根据欧盟法律,这可以通过一种名为“加强合作”(enhanced co-operation)的程序实现。
德国人怀着不容讨价还价的立场参与谈判。说得委婉些,德国并不把银行业联盟放在心上。德国政府既不想为关闭外国银行买单,也不想允许外国人来关闭德国的银行。如果较小范围的银行业联盟能够奏效,德国最终可能也将加入。
这样做自有风险,但起码是个开端。它是第二种妥协,不算完美,但足够好了。否则,最终的结果只能是逆向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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