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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在数字空间寻求战略自主
作者:鲁传颖 | 文章来源:https://opinion.huanqiu.com | 更新时间:2021-01-19 10:51:00

        美国总统特朗普的账户和与其相关的内容,遭到包括推特、脸书、谷歌、YouTube等十余家全球知名互联网媒体或平台的封禁及限制,这种做法在世界范围内引起质疑。德国总理默克尔公开表示社交媒体平台的决定是“有问题的”,这其实已代表了欧洲对美国互联网巨头的警惕态度。

  不久前,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数字市场法案》,矛头直指美国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对这些企业在欧盟滥用市场地位,遏制竞争对手等行为会做出处罚。《数字市场法案》把具有垄断性市场地位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定义为“看门人”对其进行重点监管,如有违规将会被严惩,包括处以全球业务年收入6%-10%的高额罚款。如果垄断行为难以禁止的话,不排除对其进行拆分。

  一段时间以来,欧盟在数字空间规则领域的动作不断,从战略到法律层面已经制定了近十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文件。这不仅反映了欧盟战略自主思维在数字空间的延续,更折射出了欧盟在数字时代的危机意识不断上升。如今在人工智能、网络安全议题上,欧盟几乎沦为看客。再考虑到在互联网领域的发展状况不尽如人意,这不仅刺激了欧盟的自尊心,也激发了欧盟在数字空间中迎头赶上的雄心。  

  将数字空间中的战略竞争对手直指美国,表明欧盟终于摆正了自己的位置,意识到自己在数字空间中落后的根本原因。欧盟一度将美国提出的“互联网自由”奉为圭臬,认为欧美是盟友关系,双方应采用同样的数字空间治理理念和政策体系;互联网具有完善的自治体系,政府不应当以任何名义去干预数字空间的发展;传统的监管手段已经足够健全,不需要针对数字空间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最终,在“互联网自由”旗帜的包装下,欧盟成了美国大型互联网企业攻城略地的目标,直至整个互联网生态完全被美国企业所控制。

  欧盟拥有近5亿的互联网用户,有着良好的产业基础和科技人才队伍,并且欧盟很早就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建立数字单一市场。可在美国大型互联网企业垄断经营之下,欧洲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举步维艰,至今未能成长出一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型互联网平台。政府监管缺位,放弃了数字空间的主权权利可以说是欧盟得到的最大教训。在2018年5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出台之后,欧盟不断加强在数字空间的顶层设计,谋划在数字空间中的未来。

  《数字市场法案》的出台意味着欧美在数字空间中的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棱镜门”揭露美国对欧盟领导人开展网络监听,到法国向谷歌、亚马逊等企业征收“数字税”,美欧在数字空间中的矛盾不断增加。在网络空间全球秩序变革的背景下,欧盟目前的做法对于重建数字空间的规则体系具有重大意义。如欧盟GDPR在全球掀起一股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潮流一样,欧盟的反垄断措施也切中了当前美国大型互联网企业垄断全球数字空间,利用优势地位攫取本属于各国政府的规则制定权等问题。因此,各国政府必然纷纷效仿,加强对外国大型互联网企业的监管。

  不仅如此,还要看到欧盟《数字市场法案》与中国在互联网领域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几乎同时出台。这不仅仅是一种巧合,也表明了双方在数字空间中面临着同样的挑战,特别是在维护数字空间主权,制定互联网公共政策领域,双方的观点和立场越来越趋于同一个方向。

  早在2010年,中国就与上合组织国家一道在联合国提出,互联网公共政策属于一国主权范围。彼时,欧盟对此多有猜疑,认为这是破坏互联网自由。而今,欧盟先后提出了数字主权、数据主权、技术主权等概念,不断制定互联网公共政策,意味着欧盟在数字空间的回归,以及中欧政策理念的接近。当然,要将中欧在数字空间共识的增加转化为双方的互信,还需要更多的努力。(作者是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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