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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债危机后的竞争政策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http://www.mofcom.gov.cn | 更新时间:2014-02-20 09:02:09
2014-01-21 22:42   文章来源: 驻欧盟使团经商参处

欧委会副主席、竞争委员阿尔穆尼亚117日在欧洲全球竞争法中心学院发表演讲称,欧盟竞争法的有力执行不仅是发展欧内部市场的支柱,对于提高欧洲生产力和经济增长也至关重要。主要内容如下:

欧盟内部对于竞争政策也有质疑。原因之一是来自新兴经济体的竞争威胁,其次是对推进单一市场的抵制,尤其是在某些领域如能源、服务业(包括金融服务)、数字产业和电信市场。欧债危机期间,还有对金融市场的去工业化和低效率表示担忧。最大的质疑则来自日益流行的民粹主义阵营。

事实上,欧洲今天迫切需要的不是放松竞争监管和保护主义,而是更积极地行动,以夯实欧盟健康增长战略的基石。打破内部市场的壁垒是欧盟监管的首要任务,而竞争政策执行对于去除许多行业仍然存在的壁垒是完全必要的。比如欧洲的电信和数字市场理论上仍有高速增长的前景,但受限于各个成员国的监管,而由于在线支付系统落后以及成员国的版权体系,成员国之间的在线交易仍滞后于世界其他国家。能源和金融部门也都有待泛欧市场的建成。制造业的成员国之间壁垒大部分虽已在上世纪末被瓦解,但危机期间,成员国政府仍有保护本国大企业的倾向。有效的反垄断、并购和补贴执法才能保证欧洲成员国市场之间的公平竞争。

首先,竞争政策鼓励私有企业提高效率、领先对手;其次,竞争允许高生产力企业取代落后企业以提高产业生产力;最后,竞争敦促企业投资和创新,从而鼓励活力和效率。与那些害怕竞争执法的观点相反,欧盟竞争法的执行对欧盟工业化做出了贡献,因为创新企业能够更宽松地推出新产品和新方法,为欧洲企业家打开全球市场。(冯悦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shz/zn/201401/201401004683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