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1日意大利前总理、博科尼大学校长 马里奥•蒙蒂 为英国《金融时报》撰稿
3年前,在市场压力下,欧元面临崩溃的危险。在形势变得相当紧张后,欧洲的政治领袖齐心协力避免了这场危机。欧洲央行(ECB)认为他们采取的措施足够可信,因而也提供了支持。
现在,市场一片平静,正在削弱欧元的或许是政府。法国总统、德国总理和意大利总理毫不克制地相互指责。
尽管使用了外交辞令,这些指责还是暴露了政策上的差异,以及更深层次的国家文化的差异。这些差异需要以负责的态度来处理,而不是在一场又一场的峰会上对它们加以利用。那样只会让民粹主义者受益。如果欧盟(EU)要保持和谐,就必须做到两件事:规则必须得到遵守;我们必须创造更多增长。我们要么同时做到两件事,要么一件也做不到。
法国和意大利,乃至所有欧洲南部国家,不能仅仅因为德国和欧洲北部国家希望规则得到遵守,就指责这些国家拘泥于法规条文或者信守技术官僚主义。扭曲规则往往使大的成员国受益,却损害小国的利益。2003年德国和法国违反《稳定与增长公约》(stability pact)让其他欧洲国家难以接受,就是这个原因。
另一方面,法国、意大利和欧洲南部国家坚持认为,有必要为经济更快增长创造空间,这不应被德国和欧洲北部国家视为一种恣意挥霍的表现。在整个欧盟境内、特别是南部国家创造更多增长,对相关国家,对欧洲一体化的延续都是必要的。
达成和解是可能的。必须承认两点事实。首先,《稳定与增长公约》目前大体上没有得到遵守。如果成员国能随意延长达标的截止日期,遵守规则之说也就无从谈起了。法国甚至不请求许可,直接宣布不会遵守公约。意大利则应和法国,表示欧盟不应该将其视为违反公约的行为。
第二,在欧元诞生初期,简单化的《稳定与增长公约》可能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但欧洲已经无法再承受继续沿用这样一个过于初级的工具了。
由于未能认识到公共投资的正确作用,公约促使各国政府在需要建造更多基础设施的时期停止了这类活动。我们需要的不是可以背离规则的灵活性,而是在经济和道德方面具有严格标准的规则。
在德国的“经济奇迹”(Wirtschaftswunder)时期,德国宪法规定公共借贷只能被用于公共投资。德国人奉之为“金科玉律”,最初还试图将其写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Maastricht treaty)。这很难被视为一条不负责任的原则。
有关对公共投资做更有利处理的观点逐渐为人们所接受。2013年,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宣布将在执行《稳定与增长公约》方面,在有严格限制的前提下适用这种做法。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甚至欧洲央行都在呼吁各国政府扩大公共投资。欧盟委员会新主席让-克洛德•容克(Jean-Claude Juncker)已经宣布了一项大规模的欧盟投资计划。
但新一届欧盟委员会应该更进一步,应该宣布在国家层面提倡实施对投资更友好的财政纪律。
要达成这个目标,欧盟委员会应该毫不妥协地实施当前的《稳定与增长公约》,同时在2013年设定的限制下允许对公共投资做更加合适的处理。委员会应该宣布一个改进财政纪律规则的提案,以反映高效益公共投资的作用。最后,委员会应该成立一个小组,就哪些类别的公共支出能够被视为投资提供一致认可的原则,从而在实施新规时提供一种清晰性,防止出现漏洞。
财政纪律的好处在于,它保护后代人免于受到当今政治人士滥用职权带来的害处。然而,假设一个国家需要更多更好的基础设施,而且该国政府能够以低于1%的利率借款,将资金用于修建能带来更高回报率的基础设施。如果这个国家决定放弃这样的投资活动——就像德国今天所做的那样——其做法难道不是违背了后代人的利益吗?
作者为意大利前总理,现任博科尼大学(Bocconi University)校长
译者/许雯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