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美竞争加剧的背景下,欧盟不甘于随波逐流,不仅提出了要建设不依附于大国的“战略自主”方针,而且一直在试图打造能够用来参与博弈的政策工具和手段。除了在经贸、科技等领域竖立起保护的“盾”外,欧盟还一直寻求在军事等硬实力不济的情况下锻造出具有攻击性的“矛”,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攻守平衡的“战略自主”,才能既置身于地缘政治博弈,又能进一步巩固其国际地位和“道义”形象。
欧盟原本有一套囊括外交、贸易和发展援助手段的对外政策工具箱,但或是因为这些手段收效不佳,或是认为在大国竞争中力度不够。近墨者黑,欧盟在形成其进攻性对外政策工具时“深受美国启发”,不仅照抄了美国对外搞“人权制裁”的“马格尼茨基法案”、在2020年特意推出一个“全球人权制裁机制”并将其法律化,而且为体现其“战略自主”决心,欧盟在推出制裁机制后就放言要在今年一季度实施,并把俄罗斯和中国锁定为“开刀”对象。
从决定“抄袭”美国人权制裁手段那一刻起,欧盟既陷入了战略不自主的困境,也违背了其“维护多边主义”的承诺,如果长此以往,“战略自主”注定将失去方向,成为一句空话。利用所谓法律手段对外搞“长臂管辖”式的单边制裁,本来是美国单边霸权主义的标配之一,欧洲也是其受害者。中欧原本在人权领域就有对话合作的共识和机制,也有通过双边、多边合作来共同反对美国单边制裁的需求和动力。但欧盟将人权议题政治化、单边化和武器化并针对中国,客观上形成了对美国“战略追随”的态势,不仅破坏了中欧的政治互信和对话基础,也让中方和国际社会对其能否搞清楚“战略自主”的方向充满疑虑。
由于中方反制裁的力度和范围超出其预期,欧方在第一时间表现出“发蒙”“愤怒”甚至“报复”等不同的情绪化反应。尤其是在受中方反制最集中的欧洲议会,不仅少数受反制议员继续嘴硬,一些党团负责人还公开提出“要把中方取消制裁与审批中欧投资协定挂钩”的无理要求。
欧洲议会是体现欧洲“人权优越感”的主要载体,不仅其“萨哈罗夫人权奖”常常碰中国的瓷,近年来更是动辄以“决议”“声明”等形式对中国的内外政策和中欧关系评头论足、横加指责,此次其五名议员和“人权分委会”被列入中方反制裁名单,也算是名副其实、“众望所归”了。
根据欧盟的议事规则和审批程序,去年底完成谈判的中欧投资协定将在欧洲议会“过审”,如果不能获得过半数议员的支持,协定就无法签署并生效,中欧双方七年的谈判心血和未来更广阔的经贸合作前景就可能付诸东流。
根据欧方自己的认识,完成中欧投资协定并顺利签署实施,既有利于欧方提振经济、扩大对华投资合作,也服务于欧盟不盲从美国意志、在中美之间树立自主形象的战略考虑。如果中欧投资协定最终落地,将是迄今欧盟实现“战略自主”的最大成果。
但如果真如一些欧洲人士所“希望”的那样,最终协定在欧方那里由于“政治压力”而难产,欧盟不仅将失去更广阔的中国投资市场和发展机遇,也将失去在中美欧经贸格局中三足鼎立的能力,还将挫伤中方持续开拓深化中欧合作的意愿和动力,这对中欧来说是双输格局,笑到最后的就只有美国。
自以为在人权斗争中裹挟欧洲“占了便宜”的美国还想“乘胜追击”,布林肯国务卿日前喊话,一边要求欧方“放弃中欧投资协定”,一边在欧美有重大分歧的数字税和“北溪-2”项目等问题上寸步不让,其潜台词就是要挤压欧盟对外合作的空间,让欧洲陷于经济停滞而自废武功。同时,让欧盟的“战略自主”失去方向而胎死腹中,重新回到对美国的全面依赖状态,以维系美式单边霸权。
欧洲在历史上人文荟萃、智者云集,“火中取栗”这个成语就出自17世纪法国的《拉封丹寓言》,更早的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也提出过“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的深刻思想。欧盟已经在人权问题上干了一件火中取栗、毫无战略价值的事,但如果不吸取教训,是有可能在中欧投资协定问题上第二次趟上“美欧价值观同盟”这潭浑水的。
当然,欧洲议会的少数人终究做不了欧盟的主,人权领域的阴霾也遮掩不住中欧合作的光明,如果欧盟信奉的“战略自主”真如其所言,不是选边站队而是要“在中美之间保持自主行动能力”,那么我们对欧盟知错就改、回归正轨的能力就应当有信心。
(作者是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原文载《环球时报》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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