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1日是中国加入WTO十五周年纪念日,国内外一些机构专门举行了研讨会或者在年会中专门开设专题进行讨论以示纪念。例如:
(1)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16年学术年会:主题是“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与WTO的发展”。时间:6月25-26日;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
(2)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专题研讨会:主题是“中国入世十五周年与争端解决实践回顾”。时间:12月15日;地点:对外经贸大学;
(3)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年会:主题是“中国入世15周年与地方WTO事务工作。时间:10月13日;地点:深圳;
(4)上海市WTO法研究会学术年会:主题是“一带一路与自贸区的法律研讨会”。时间:10月15日;地点: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5)华东政法大学专题研讨会:主题是“中国入世15周年:争端解决回顾与展望”。时间:12月10日;地点:华东政法大学;
(6)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与商务部条约法律司:“WTO法专题研讨会”,主题是“中国入世十五周年的回顾与展望”。时间:11月3日;地点:厦门大学;
(7)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与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专题研讨会:主题是“入世十五年:中国与世界经济之变化”。时间:11月9日;地点: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
(8)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和国际贸易与可持续发展中心:“WTO与中国学术年会”,主题是“十五周年”、“G20、WTO与全球经济治理:中国的角色变迁”。时间:12月13日;地点:对外经贸大学;
(9)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enterfor Strategic & International Studies, CSIS)专题研讨会:主题是“中国入世十五周年:回顾与展望”。时间:12月12日;地点:华盛顿)。
十五周年,纪念什么?
首先,十五周年本身就是纪念的日期,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都会借“十五周年”这样的日期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回顾过去,是为了对过去所发生的一切进行客观评估,形成对错得失的正确认识。人的心理需要这样的评估,因为这是自我评价,事关人生意义和价值。当然,回顾过去,更是为了展望未来,希望在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开创更好的明天。人的心理也需要这样的展望,因为这是不断进步的动力。因此,约定俗成,在“十五周年”这样的纪念日,人们会习惯性地停下脚步,静下心来回顾与展望。
然而,“中国入世十五周年”却不是一个普通个人或机构的纪念日,仅仅在少数专家的小圈子里举行,而应该成为一个公共纪念日,因为“中国入世”事关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甚至世界经济发展和全球治理的走向。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WTO的时候,《人民日报》曾经发表社论,认为WTO“必将对新世纪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祝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人民日报》社论,2001年11月11日第一版)。此时此刻,回顾十五年的历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成长为一个经济大国及其与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WTO之间的因果关系。加入WTO,为中国经济发展营造了一个稳定、可预见的国际贸易环境,因为WTO有一套完整的降低关税和减少壁垒、非歧视(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和透明度等规则体系,并且提供了贸易政策审议和争端解决等监督执行机制,使得国际贸易领域“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实现了初步的法治。中国是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受益者,这一点众所周知,毋庸置疑。
此时此刻,WTO在社会进步方面的影响,恐怕并不为大众所知,也没有得到足够的强调。加入WTO,在享受其他成员所提供的利益和便利的同时,中国也在改变自己的贸易体制,逐渐融入一个法治的国际环境,特别是加入时大量修改法律(例如取消进出口权的限制和增加透明度的要求)和加入后频繁使用争端机制解决国际争端(目前已达50个案件),甚至到了2014年还特别强调贸易政策“合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9号)》)。法治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过去十五年,中国能够认真遵守WTO规则,使用法律手段解决争端,并且严格执行WTO裁决,甚至为此修改法律(例如2010年为执行“中国知识产权案”而修改《著作权法》第4条第1款),这一切都标志着中国在国际贸易领域的社会进步。
回顾过去,我们也许可以总结:过去十五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得益于法治,而社会进步也体现在法治。因此,我们纪念十五周年,是在纪念法治的胜利和成效。
目前,WTO多边贸易体制面临着严重的挑战,一方面是新回合谈判成效甚微,令人开始怀疑WTO作为多边谈判平台的作用,而另一方面各成员却热衷于区域贸易协定谈判,似乎在将贸易体制“碎片化”。中国应该怎么办?
中国付出了十五年时间的艰苦努力加入了WTO,又摸索了十五年时间逐渐适应了这套多边贸易体制并且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那么中国的态度肯定应该是“维护和加强多边贸易体制”(2011年12月11日胡锦涛主席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周年高层论坛”上的讲话)。也许过去十五年,中国是在学习和适应,而在今天,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多边贸易体制却出现了危机,那么中国就理所应当挺身而出,重振这个以规则(法治)为基础的体制,既有利于自己,也造福于他人。
令人欣喜的是,以中国为主导的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9月4-5日)做出了明确的表态:承诺“维护以世贸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透明、非歧视、开放和包容的多边贸易体制”;“优先推进多哈回合剩余议题谈判”;明确WTO与区域贸易协定的关系是:“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在贸易自由化和贸易规则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其同世贸组织规则保持一致。……确保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对多边贸易体制形成补充,保持开放、透明、包容并与世贸组织规则相一致。”(《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公报》第26、27段)。我们相信,“构成兼顾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以及不同地域平衡,人口占全球的2/3,国土面积占全球的60%,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球的90%,贸易额占全球的80%”(G20官网)的二十国集团,其表态代表了绝大多数WTO成员的意志。我们也相信,当前的多边贸易体制困难,甚至是已经出现的反全球化思潮,反而是敲响全世界的警钟:二战以来的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以及由此产生的世界经济发展和世界和平稳定,并非理所当然,甚至并非一帆风顺,而是随时有可能失去。对于中国而言,也许是时代的呼唤,让中国从幕后走向台前,从国际贸易规则的学习者转变为创造者,并且由于更加深刻认识到法治的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从而致力于多边规则的发展和完善。
回顾十五年的历程,基本一帆风顺,而展望未来的道路,却是扑朔迷离。对于个人而言,我们总应该抱着乐观主义的态度,相信明天会更好,而对于国际社会而言,我们也应该同样乐观,因为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个人的乐观主义自然应该形成社会的乐观主义。当然,乐观主义的背后,是“十五周年”的回顾与展望以及确认法治之作用所体现的人类理性,以及此后的不懈努力。这应该是“纪念”的应有之义。
写于2016年12月5日
作者系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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