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元:普遍性叙事的“东方”悖论:反思与超越

摘要:西方世界对于东方国家长期存在偏见,这种偏见在启蒙时代被系统化,形成东方专制主义的论述传统。马克思“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论述,承袭了这种偏见,萨米尔·阿明用“纳贡社会”的概念,取代了“亚细亚生产方式”,从而发展出对于人类社会类型的全新论述。伴随着西方社会理论的“国家”和“帝国”转向,“纳贡社会”被转化为“纳贡帝国”,它成为对于人类前现代统治模式的一般概念。伴随着这一转型,西方中心论史学被扬弃,民族国家和资本主义的现代性叙述,被更为融合性的“帝国”论述取代,并成为全球史学的核心概念。  

关键词:亚细亚生产方式;纳贡;民族国家;威权主义  

  目录  

一、导言:“东方专制主义”的幽灵  

二、马克思与亚细亚生产方式  

三、萨米尔·阿明与纳贡社会  

四、纳贡帝国与早期帝国的全球史  

五、       

  一、导言:“东方专制主义”的幽灵  

  佩里·安德森曾指出,在欧洲全部政治哲学的源头,专制主义都被明确说成是亚洲的属性,这种意识最早产生于古希腊,并在启蒙时代获得一种普遍性面貌。启蒙时代的欧洲发展出民族国家和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体制,在历史进步论观念引导下,这种体制被等同于现代性,以此为样本,所有非西方文明的发展目标,最终是为了跟西方体制的融合。进步的观念,使得人类前现代社会生活被视为落后的国家形式,普遍主义的文明观念,使得跟非西方世界不兼容的国家体系被贬斥为野蛮的专制社会。  

  由于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国家在政治经济体制方面跟欧洲的巨大差异,这种意识激发出对东方体制的批判,这在历史研究中表现为对于“东方专制主义”的批评,在当代问题研究中表现为对于“威权主义”的批评。在批评者看来,在西方历史进入到崭新阶段的时候,东方体制仍然停滞在前现代水平,它经济落后、制度野蛮、自由精神缺失、人身和财产权利没有保障,人们生活在没有法律保障的奴役状态之中。包括孟德斯鸠、亚当·斯密、黑格尔等在内的启蒙哲学家,将这些偏见带入到对东方世界的论述之中,不断强化了西方在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发展阶段方面对于东方的刻板印象,并造就了在殖民政治时代西方支配东方世界的话语霸权。  

  二战之后,西方世界涌现出大量的反思性作品,沃勒斯坦、弗兰克等学者拒绝资本主义在欧洲产生的必然性,在世界体系框架下重新审视资本主义,通过将欧洲经验地方化以降低其“例外”特质。但由于这些研究主要关注资本主义在欧洲的兴起问题,东方社会及其政经体制只是其论题得以开展的背景,而不是中心话题。冷战结束以来,迈克尔·多伊尔、迈克尔·曼、大卫·阿米蒂奇等学者在帝国史框架下重新审视民族国家,通过揭示欧洲民族国家的“帝国之维”,展现欧洲现代性体制的内外张力。受政治情势和学科发展的双重影响,这种以揭示欧洲殖民帝国本质的历史研究很快发展为对古今帝国治理的类型学考察,东方社会及其政经体制被放置在跟欧洲殖民帝国相同的平台之上加以比较。由于部分抵消了“西方中心论”叙述对中国的污蔑,深刻揭示中国在美国霸权体系下的政治经济处境,帝国话语迅速被中国学者吸收借鉴,逐渐向史学、政治学和国际关系、社会学等多个学科蔓延,其影响呈方兴未艾之势。  

  本文通过追溯西方学术界对古代东方社会论述的学说史,作为对该论题的深化。这里的“古代东方”,泛指公元前300年至公元1500年之间欧洲区域之外的欧亚大陆,古代东方社会在西方历史观念中通常被视为一种“前现代”社会政治体制,在帝国史观中通常被视为“古代帝国”的历史类型。作为论题的展开,本文将首先选取马克思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论述,来揭示启蒙视角的缺陷和不足。民族国家和资本主义的认识框架,为解释古代东方的社会性质和政治制度制造了不可逾越的话语障碍,这驱使学者以“纳贡”为概念和历史线索,发展新的解释话语。在西方社会理论研究趋势引导下,纳贡的话语发生从“社会中心”到“国家中心”的转变。通过吸收融合这些研究成果,历史学家提炼出“纳贡帝国”的学术概念,用以解释人类前现代社会的统治形态,从而形成以“帝国”为中心的新全球史的开端和起点。  

  

  二、马克思与亚细亚生产方式     

  西方知识界对于东方社会的偏见,是在东西方漫长历史演进和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并被近现代的启蒙论者系统化之后,形成西方相对于东方社会更为“先进”和“现代”的知识论述。这一知识传统又可以细分为两个思想脉络,其一是由孟德斯鸠和黑格尔所奠定的政治哲学脉络,它将东西方之分阐述为“专制”和“自由”两种不同的政治传统,其二是由法国重农学派和苏格兰启蒙哲学所奠定的政治经济学脉络,它将东西方之分阐述为“农业”和“商业”两种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马克思将这两种知识传统吸收进自己有关东方社会的论述中,发展出 “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围绕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文本考据以及解释传统,暴露出西方启蒙历史观念、社会形态论述、政治结构论述的所有缺陷,因而构成这场学术史追溯当之无愧的起点。  

  马克思对于亚洲社会的认识和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论述,有一个历史的形成过程。在1853年的系列通信中,马克思和恩格斯集中探讨了东方社会的性质,指出东方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不存在土地私有制,原因在于“气候和土壤的性质”,北非和亚洲的大沙漠地带,要求通过人工灌溉系统来维持土壤肥力,这需要中央政府和其他公共权力修建水利工程。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两篇回信中,马克思又指出了印度社会结构的二重性,它表现为包揽公共工程的中央集权政府和分散独立的农村公社,村社制度使每一个这样的小单位都成为独立的组织,过着闭关自守的生活,这种“失掉尊严的、停滞的、苟安的生活”状态,成为“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第3章“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部分,马克思根据劳动者对其劳动的自然条件,主要是土地的占有情况,区分出三种形式的原始所有制,即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古代的所有制形式、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在1859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将亚细亚生产方式纳入到自己关于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序列之中,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 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基本重复了这一观点,认为“正像这种生产方式本身是历史的一样,它的性质和这种性质的规律也是历史的。亚细亚的,或古代的,或封建的生产方式的自然规律是实质上不同的规律”。  

  马克思试图将亚洲社会以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名义,纳入到自己有关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序列之中,但由于东方相对于西方社会的差异性,马克思对于亚细亚社会的看法,始终游离在普遍历史叙述和东方特殊论之间。很多学者坚持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普遍立场,认为马克思有一个关于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普遍论述,他研究亚洲社会,是利用留存于文明世界中的公社残片来复原原始社会形态。在写作《政治经济学批评》《资本论》过程中,他认为欧洲和亚洲、东方和西方历史发展存在共性,并使用“亚细亚生产方式”指代人类历史发展的第一阶段。在阅读毛勒有关马尔克制度的著作之后,马克思开始将亚细亚生产方式等同于原始的土地公社所有制。但由于资料的匮乏,马克思、恩格斯对于人类社会的原始形态并没有充足的认识,而只是把这些公社当作原始社会的最后阶段,是一个兼有公有制社会和私有制社会、无阶级社会和阶级社会的过渡时期。在阅读《古代社会》之后,他们通过北美印第安人的母权制氏族,找到了这些农村公社的原始形式,形成一个更为科学的原始社会概念,并用它来替代早期的亚细亚概念,从而最终形成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科学序列。  

  有学者根据马克思晚年关于卡夫丁峡谷的讨论,指出马克思将亚细亚界定为东方特有的社会形态,因而东方世界是马克思普遍历史的例外。这些学者指出,19世纪70年代之后,在对俄国革命的观察中,在跟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和民粹思想家的互动交流中,马克思修正了早年的普遍史观,根据俄国特殊历史环境,发展出新的东方发展理论。它旨在回答俄国是应当像它的自由派经济学家们所希望的那样,首先摧毁农村公社以过渡到资本主义制度呢,还是与此相反,发展它所特有的历史条件,就可以不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困难而取得它的全部成果。  

  东方社会的特殊性,不仅仅表现为孤立的农村公社,而且表现为这种与世隔绝的小天地所奠定的集权专制制度。马克思认为只需要通过农民公社自己选举代表,便可以很容易消除官僚制的弊端。但在马克思之后,东方专制主义仍然发展为东方特殊史观的重要观念。在《东方专制主义》中,德裔美国历史学家魏特夫将这种统治特征界定为 “治水社会”,指出它就是东方专制主义的社会经济基础。魏特夫认为治水的需要催生出强大的中央政府官僚系统,它通过发展水利灌溉和治理洪灾,帮助北方农业发展,通过发展水利交通,便利南北通商,因此中央官僚的作用不仅仅是平衡相互冲突的社会阶级,而是通过控制主要生产方式,来发展社会工程。政府对大型水利工程和建筑工程的掌握,使得国家“成为大规模工业中最全面部门的无可争辩的控制者”、“国家居于在工作上进行领导和从组织上进行控制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克里斯·哈曼认可东方社会的亚细亚特征,指出它们都是上层的官僚统治和下层的土地私有的复合体,并符合“美索不达米亚、埃及、中国、印度河流域、中美洲和南美洲早期文明的历史”。他甚至进一步认为,中国社会的治水特性,阻碍了它走向资本主义,因为农民和商人对于水利的依赖,使得他们必然寻求和官僚系统的配合,而不是发展为反抗官僚的革命力量。这也使得中国历史的治乱循环,从来都只是中央上层建筑的重建,在这过程中,商人和手工业者仅仅扮演从属角色。     

  三、萨米尔·阿明与纳贡社会  

  (一)从亚细亚生产方式到纳贡社会  

  由于马克思本身的含糊性,学者们在亚细亚的解释问题上分裂成两派,部分学者坚持唯物史观的普遍性,将亚细亚生产方式视为原始社会的次生形态,认为它是东西方社会共有的原始社会的过渡阶段,并在此基础上发展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而其他学者从东方社会的特殊性入手,认为亚细亚构成马克思唯物史观的例外。这些学者要么从东方公社的社会基础入手,主张通过跨越式发展,直接实现共产主义,要么从东方公社所支撑的东方专制制度入手,批判东方社会的集权特征。历史地看,普列汉诺夫和列宁有关俄国革命路径的争论、共产国际内部斯大林和托洛茨基等有关中国社会性质和革命性质的争论、20世纪以来中国史学界围绕“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多次争论,基本上都绕不开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性质问题,它背后的争论核心是如何理解东方社会在唯物史观中的地位。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东西方学者重新讨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认为它提供了摆脱僵化的线性史观,超越欧洲中心论的理论工具。这些学者试图用“两个亚细亚”的观点,来调和马克思在亚细亚概念上的前后矛盾,建立一个完整的亚细亚理论。在他们看来,亚细亚既可以指人类社会由原生形态向次生形态过渡阶段的亚细亚生产方式,也可以指非资本主义的东方专制制度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就具体的历史演进而言,这种观点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原生形态向次生形态过渡的阶段, 即氏族公社的公有制生产方式之后的具有公私两重性的过渡阶段 。它在之后的发展中有两条路线:一条路线是在西方依次向古代的生产方式 、封建的生产方式 、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演进;一条路线是在东方继续作为东方专制制度的基础与西方的古代的生产方式 、封建的生产方式 、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并行发展。至资本主义时代,它的发展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走向资本主义 , 如日本 ;一是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 而走向“吸取资本主义的一切肯定成果”的社会主义,如苏联和中国”。二者的区别又被视为狭义和广义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区别,狭义的“亚细亚生产方式” 的意义在于指出了一切发达生产方式的共同起源 , 而广义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意义在于指出了东方落后国家历史发展的独特性。  

  根据这种建构,亚细亚生产方式就在两个方向上被统一起来,它沿着“公社−部落”的方向向前推进,成为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过渡形态,它沿着“水利−专制”的方向向后延展,成为实现了普遍奴隶制的专制社会。二者的结合,使得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适用范围在时间和空间上大大膨胀,看似维护了马恩理论的普遍性,但基本上使它变成了一个空洞无用的概念。它违背基本的历史规律和科学分类原则,缺乏实证材料的支撑,并且没有对原始公社和专制社会之间的张力给出解释。作为对该研究倾向的反思,佩里·安德森指出:“现代人试图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片段的遗产,来建立一种完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实际上都是被误导了。这些尝试都低估了马恩所接受的最初问题的分量,也低估了马恩所作的有限修正的脆弱性。亚细亚生产方式即便剔除了其村社神话,也依然不能摆脱固有的弱点,即实质上是一个一般性描述非欧洲发展道路的概念残余,因此必然把在不同社会形态里发现的特征混合在一个模糊不清的原型中。”  

  可以说,不管后世学者如何努力,都无法否认亚细亚特性根本上是马克思理论的内在悖论。这种悖论的形成,客观地讲,来自19世纪欧洲知识界对亚洲的无知和偏见,主观地讲,来自现代资本主义普遍视野激发的欧洲中心论。西方资本主义体系将人类社会纳入到一个全球体系之中,并在根本上塑造了现代人的时空意识,因而构成一场历史性的质变。相应地,为了解释资本主义体制的普遍性,资产阶级理论家用一套科学的社会演化理论,说明资本主义在欧洲产生的必然性,并认为它终结了进一步社会演化的可能,超越了自身的历史局限而具备普遍性意义。在欧洲资本主义征服世界的进程中,欧洲殖民者秉持这种印象审视其他文明,看到的是一幅落后、停滞,乃至没有历史的破败景象。由于无法按照西方的理论模式给出说明,他们借助有限的资料信息,拼凑出东方专制主义、亚细亚生产方式等理论图景,通过这种关于东方的刻板印象,一方面解释它在人类历史中的例外性,另一方面为自己对当地社会的干预,从而将这些野蛮社会纳入到现代资本主义的文明进程中,提供了合法性和借口。  

  资本主义的社会理论聚合了时空,制造出一种普遍历史的印象,认为欧洲资本主义是第一个统一了全世界的社会制度。但这一看法严重扭曲了现实。因为16世纪之前的世界并不彼此孤立,而是在一个地区性,甚至全球性的系统中彼此竞争,正是这种互动,构成世界历史演化的动力。要想克服马克思欧洲中心论的偏见,就必须在全球史的视角下,重新构造新的社会理论体系,来解释前资本主义时代的历史图景。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在描述商品形态变化时曾指出:“在奴隶关系、农奴关系、贡赋关系(指原始共同体时的贡赋关系)下,只有奴隶主、封建主、接受贡物的国家,才是产品的所有者,因而才是产品的出售者。”日本马克思主义学者早川二郎(Jiro Hayakawa)根据这一理论线索,在1934年尝试使用“纳贡生产方式”(tributary mode of production)重新概括古代社会形态。在此基础上,埃及马克思主义学者萨米尔·阿明继承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精神,但扬弃了他关于人类社会五阶段的划分方式,将原始公社之后、资本主义之前的阶级社会统称为纳贡社会,构造出原始公社、纳贡社会、资本主义三阶段论的社会发展阶段论述。     

萨米尔·阿明 

  (二)纳贡社会的核心特征  

  阿明不认为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构成人类社会演进的必经阶段,指出它们不具备独立意义,人类在告别原始公社之后,直接进入纳贡社会。他指出,奴隶制和许多处于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社会共存,从雅典、罗马到阿巴斯王朝、北美种植园和南美的矿井,因而有悖于马克思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理论框架。奴隶被视为一种商品,它的买卖是市场行为,但在前资本主义时代,商品生产只是例外。奴隶制不能实现劳动力的再生产,而只能依靠外在的劫掠,因此很不稳定。因此,奴隶制度不具备独立意义,而只能被视为它所从属的更广阔世界的一部分。  

  在此基础上,阿明归纳了纳贡社会的五个核心特征。第一,生产关系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上,生产围绕使用价值展开,不存在基于交换价值的商品交换。第二,通过非经济手段榨取生产剩余,其表现形式为贡赋。第三,贡赋的收取,意味着上层建筑处于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第四,纳贡社会表面的稳定甚至停滞。资本主义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资本家的竞争加速了原始积累,从而促进了生产力的不断革命。而纳贡社会建立在使用价值基础上,没有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在动力,但它也不是停滞的,而是伴随着生产力的巨大进步,只是这种进步没有实现质的突破。第五,农民和剥削者的阶级斗争贯穿整个纳贡时代。资本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以无产阶级胜利,建立无阶级社会为终点。而纳贡社会中,农民和剥削阶级的斗争总是让第三方,即一个新生的资产阶级获利,因而为资本主义发展打开大门。阶级斗争和生产力发展推动纳贡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进化,通过生产关系的突破推动了历史发展。在斗争过程中,剥削阶级往往通过对外扩张来补偿内部斗争的损失,因而也解释了纳贡社会的对外政策。  

  根据新的社会阶段类型,人类社会的演化就表现为两场质变运动,其一是从原始公社向纳贡社会的质变,其二是从纳贡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质变。在第一场转变中,由王权意识形态为主导的原始公社转变为纳贡社会,社会权力被纳入到以国家和宗教意识形态主导的形式中。在第二场转变中,国家和宗教意识形态占主导的纳贡社会转变为资本主义,市场原则和经济意识形态逐渐起支配作用。  

  纳贡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差别,主要体现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个方面,前者主要指生产活动形式,后者主要指权力支配形式。在纳贡社会中,经济生产活动和剩余价值榨取过程都是透明的,生产的主要目的是直接消费,统治阶级通过租税形式来榨取剩余价值,它也被称为贡赋,这种榨取过程借助国家权力来实现,因此剥削过程是能直接感受到的。尽管存在市场交易和雇佣劳动,但它们在范围上非常有限,在社会经济领域内的位置非常边缘。由于经济活动比较直接且容易理解,不需要复杂的经济科学来予以解释。由于国家权力介入的直接性,它需要意识形态让权力组织变得神秘化,并为国家权力提供正当性。这种意识形态建立在对形而上的渴望之中,通过寻求绝对真理表现出一种宗教或者准宗教特性,以回应纳贡社会再生产的客观需要。  

  由此可见,纳贡社会系统的再生产依赖于权力和赋予它正当性的宗教意识形态的稳定,这使得以政治和意识形态权威为表现形式的上层建筑占据主导地位。但随着政治革命和工业革命的开展,资产阶级确立起统治权力,大工业生产确立了经济支配原则,纳贡社会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由此导致政治和经济过程的翻转。就生产活动而言,由于市场原则的确立,产品和劳动都变成了商品,并服从于一般的流通规则。剩余价值主要表现为利润,它只会在商品生产的特定条件下才能显现出来。整个经济活动受到看不见的手的客观法则支配,它的隐秘性,需要经济科学予以系统分析,它的客观性,形成一种经济主义的意识形态,它被以自然的名义施加在社会之中,并取代了以宗教为形式的意识形态。随着政治经济关系的翻转,经济剥削变得隐秘,而政治过程变得相对开放,从而为现代民主提供了条件。与此同时,宗教也被相对化为一种社会制度,不再承担为社会秩序提供正当性的功能。  

 

  历史地看,前资本主义时期的纳贡社会可以被划分为三个大的纳贡体系。第一个是以阿拉伯−伊斯兰世界为中心的地中海体系,它产生于亚历山大征服,一直持续到文艺复兴时代。除了亚历山大和罗马帝国的短暂统治时期,该区域从来没有建成一个统一的帝国政府,但通过共同的宗教体系来维系文化统一,不管这种宗教是基督教、伊斯兰教还是东正教。第二是中华儒教纳贡体系,它从商周到汉代逐渐演进成型,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就再也没有经历重大变化。第三个是印度纳贡体系,它从孔雀王朝时代,历经贵霜王朝和笈多王朝,一直持续到莫卧儿帝国末期。  

  三个纳贡体系形成相互交流网络,在贸易、战争、科技、文化领域存在密切的交流。贸易往来导致包括私人所有权、商品流通、雇佣劳动等在内的多项前资本主义生产要素的发展,但它没有能力突破纳贡社会的政治和宗教意识形态结构,因而无法实现资本主义的革命性突破。由于和中国、印度、欧洲和非洲都存在直接的贸易联系,中东地区构成一个独特的中转路线,积累了丰厚的贸易盈余,但即便如此,它也没有能力突破罗马、拜占庭、大马士革、巴格达的政治集权,因而至多算是一个飞快从纳贡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演变的体系。为了凸显该地区前资本主义要素的分量,阿明将该地区称为纳贡−重商社会。  

  由于坚持方法论上的普遍主义,阿明建构了一个一般性的纳贡社会概念。这些社会在大致相同的历史时期趋于成熟,并在实际中不断进行互动交流。那它们是不是构成一个统一的纳贡世界体系?对此,阿明抱谨慎态度,他指出,承认社会演进的一般法则,并不等于意味着存在一个单一的体系概念。在地理上或者时间上不同的社会,能够根据相同的法则平行演化,但它们并不必然是一个世界社会的组成部分。价值规律的世界扩张,使得资本主义体系具有真正的革命意义,而纳贡体系下的互通互联,即便再高强度的交往,也仍然是个地区体系,它只能确认一般演化法则的有效性,所表现出来的历史发展的同步性,只是历史的偶然。  

  在这个意义上,阿明将三个纳贡体系视为同时存在的三个“文化区域”,它在形式上体现为一种以国家宗教或者以宗教为导向的国家哲学,具体体现为儒家、印度教、伊斯兰和基督教的中心地位,这些宗教的普遍性,使其区别于各种时期的特定地方宗教,从而能够发展为三大文化区域的主导性哲学和宗教体系,构成普遍历史的第一波革命。  

  纳贡体系是个存在中心和边缘关系的体系,这种不均衡关系为新的生产关系的出现提供了历史契机。如果说资本主义的中心和边缘关系是通过经济术语定义的,一边是支配性的、完全资本主义社会,另一边是被支配的,不完全的落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支配和经济依附是现存资本主义世界扩张的结果。那么纳贡社会的中心和边缘关系,就体现为国家形式和意识形态表述的完成程度,完全的纳贡社会集权程度高,宗教意识形态完善,而不完全纳贡社会的政治权力结构虚弱和去中心化。  

  阿明认为,欧洲之所以能够率先实现资本主义突破,就在于它在地中海纳贡体系之中的边缘性地位。历史地看,欧洲在蛮族入侵后,权力碎片化严重,发展出一种原始的、不完全的纳贡模式,因而成为纳贡体系的边缘形式。由于落后社会表现出的更大灵活性,边缘纳贡社会比中心纳贡社会更容易发展出资本主义。而欧洲在生产力发展和政治集权过程中,完全有可能通过绝对君主来建立完全的纳贡体制。但当欧洲封建主义通过绝对君主到达纳贡阶段时,已经太晚了。由于它的薄弱基础,欧洲社会更快地穿过纳贡时代,而走向了资本主义。这使得欧洲政治国家的形成和资本主义发展表现出同步性特征。边缘纳贡社会的位置,使得国家集权高度依赖于城市新生资产阶级和农民的合作,打击作为分权势力的欧洲贵族,从而为资本主义发展预留了制度外的空间,使得欧洲更快地走向了资本主义社会。     

  

  四、纳贡帝国与早期帝国的全球史  

  (一)从纳贡社会到纳贡帝国  

  通过建构新的社会分类方法,阿明超越了马克思欧洲中心论的局限,但由于沿袭了现代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阿明仍然从经济生产方式角度理解纳贡社会,认为国家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级斗争的产物,并不具备独立的分析和研究价值,因此带着浓厚的“社会中心论”色彩。对于现代世界体系的关注,意味着“纳贡社会”不过是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前史”,是一个必须存在但又没有实际意义的“理论铺垫”,因而同样是全球史叙述的“概念残余”。  

  20世纪60年代以来,欧美社会科学在问题意识和研究方法上涌现出较大创新,受凯恩斯革命、殖民地解放运动等影响,民族国家建设和国家自足性成为新的研究兴趣点,社会科学界涌现出一波“找回国家”的研究热潮。通过对国家结构与行为的跨国差异和短期变动等因素的研究,这些研究试图强调国家权力结构的自主性和能动性问题,从而填补马克思主义理论视野的空白。受第三世界民族解放浪潮影响,帝国话题因其负面性而被抛弃,民族国家建设成为迫切的政治议题。在一种民族主义乌托邦思想的影响下,世界历史被理解为帝国向民族国家过渡的线性历史,强制性、等级性、文化杂糅的帝国体制,被平等的、有宪制结构约束的、文化同质的民族国家体制取代,国际秩序从殖民帝国体系过渡到平等性的国际法体系,这使得“国家中心论”的研究取向被普遍化。  

  但这种研究志趣没过多久就被新的历史进程所打破。冷战结束后,美国加速推进全球化进程,一方面加速了全世界的互联互通,超越了同质和紧凑的民族国家,形成一个由相互重叠和交织的社会空间网络构成的开放实体,另一方面又产生出新的中心和边缘关系,美国凭借自己的强大实力,在全球推广民主,打压恐怖主义,并为此频频在中东地区开展军事冒险行动。这种多元和等级共存的国际格局,激发学界关于帝国本质的讨论,并促成了社会理论的“帝国转向”,它要求一种更加融会贯通的历史意识,反对简单的二元论,坚持历史的连续性,将帝国视为一个穿越时间的政治范畴,从而将前现代、现代和当代的帝国实践勾连起来,它坚持一种多元共存的比较意识,认为人类社会的政治组织形态不存在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多种体制相互借鉴,由此彰显了不同政治形式之间,以及政治和其他结构、实践、领域的边界的灵活性。  

  作为对社会理论“帝国转向”意识的回应,欧美历史学界掀起新一轮“帝国史”研究的热潮。历史学家注意到当代世界体系的“帝国”性质,并试图通过历史追溯,将当代美国的全球霸权问题和欧洲殖民主义问题以及前现代的政治组织形态问题勾连起来,探索帝国统治的一般模式,从而形成以帝国为中心的新全球史叙述。在他们看来,不同的帝国在历史中起伏兴衰,但作为一种统治方式的帝国的正当性诉求和统治方略却因袭传承,这使得帝国在长时段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地再生和延续。现代中国、俄国、印度直接继承了清朝、沙皇俄国、莫卧儿帝国的领土和人口,因而存在深层的连续性,欧洲殖民帝国仍然从早期帝国那里获取正当性和统治知识,早期帝国管理文化差异的经验,也为全球化时代的国家治理提供了参考。因此,尽管帝国是个令人厌恶的和负面的词汇,但探索帝国统治的技艺,仍然有其现实意义。  

  帝国史学家通过挖掘跟民族国家统治的差异性,来阐述帝国统治的技艺。由于受到后现代认同文化的影响,这些研究都刻意突出帝国统治方式的跨民族性和多元性,来彰显它对当代大国差异性和多元化治理的借鉴意义,从而造成了经济与政治的人为割裂,可以说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在此背景下,以克里斯托弗·贝利(Christopher Bayly)和彼得·邦(Peter Bang)为代表的历史学家,在吸收融合不同研究传统的基础上,提炼出纳贡帝国的概念,在保留作为生产形态和社会类型的“纳贡”内涵的同时,将“帝国”所体现的统治形态内涵融合进去,从而构造出能够解释人类前现代社会政治形态的一个一般概念。  

 

  (二)纳贡帝国的核心特征  

  秉持着一种融合主义的视角,历史学家通过对民族国家和资本主义的同步比照,概述纳贡帝国的基本特征。  

  1.纳贡帝国的生产方式。历史学家同意阿明等人的分析,认为纳贡帝国首先是一种生产方式,是一种控制和分配财富的方式。它通过军事征服建立政权,以霸权的形式统治其所征服的地区,通过对广袤地区的土地和人口控制,征收税收,组建庞大军队,享受扩张带来的好处和经济利益,建立植根于土地和农业经济的生产体系和财富流通体系。  

  作为它的结果,纳贡帝国发展出自己的经济战略,并凭借强大的国家力量组建起前现代的世界市场,帝国通过追加贡赋,迫使资源从地方经济半封闭的单元中流出,进入更广泛的流通领域,从而通过强制产生消费(coercion leading to consumption)。由于帝国首都的强大权力,它成为所有财富流通的中转站,汇集和掌握各种不同地区的特产和财富。财富的聚集效应,使得罗马、君士坦丁堡、长安和洛阳等帝国首都成为前工业时代的大城市。  

  由于国家力量的差异,纳贡帝国在欧洲中世纪被弱化,使得土地贵族得以游离于中央集权的控制,通过收租的形式,来分化中央集权的经济和政治权力。很多学者据此认为纳贡模式和封建模式构成两种不同的经济形态,前者通过税收形式,将农民生产剩余转移给国家,后者通过地租形式,将农民生产剩余转移给私人地主。但正如拜占庭史专家约翰·霍尔顿(John Haldon)指出的那样,就生产方式而言,税和租并不构成根本差别,地主和国家政权可能在干预方式上有差异,但并不构成两个不相容的统治阶级,而是同一个统治阶级的不同分支,当国家力量强大的时候,地主阶层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者来获得剩余,当国家力量弱化的时候,它们可能获得更大自主性,从而成为国家权力的合作者。这种差异并不能抹杀二者之间本质的相同,也没有削弱纳贡帝国的解释力。  

  由于处于边缘地带,欧洲封建制度成为纳贡帝国的薄弱环节,这为它率先发展出商品经济提供了历史契机。纳贡帝国强大的国家控制能力,构建起一个以帝国首都为中心的统治结构,弱化了帝国内部的竞争,使得帝国政权可以满足于通过征税的形式进行财富积累,而不需要商人集团的支持。但欧洲的封建割据最终形成了一个以中等国家为特征的国家体系,在强烈的国家竞争压力驱使下,这些政治体不得不通过授予商业特权的方式,来创造额外收入,间接刺激了商人阶层的发展,并发展出重商主义的新经济模式,它通过政府的规章制度、授予垄断权和殖民系统,来保持区域内的产业分工和经济上的相互依赖,从而形成不同于同质化的纳贡经济体的新经济模式,最终成为促进资本主义一体化发展的动力。  

  2.纳贡帝国的国家形式。纳贡帝国在国家形式上同现代国家也有差别。从欧洲封建主义基础上成长起来的现代国家体系,有着明确的内外之分、公私之分,国家外部是靠权力均衡维持的国际体系,国家内部是由国家与社会分权形成的宪制体系。与之相比,纳贡帝国没有明确的边界和区分意识,而是表现为以皇帝为首,以某一主体民族为中心的霸权结构,帝国中心区域在郡县和封建治理结构之间摇摆,边缘区域则发展出包括羁縻、怀柔在内的多种安抚策略,帝国结构没有明确的内外之分和公私之分,呈现为一种多元共治的复合结构。  

  由于处于传统社会之中,纳贡帝国的治理具备鲜明的家产官僚制国家特征,它依靠在家共同体内部确立的家父长权威的支配体系,但在行政事务增多,家共同体支配领地扩大的时候,又不得不跟其他社会团结结盟和分享权力,并通过发展书面记录、簿记和法律等形式,对庞大的领地进行高效统治。家产制和官僚制的张力,使得纳贡帝国的统治形成一种矛盾性的共存体系。由于没有明确的公私权力分工,纳贡帝国的统治权更像是融合了经济和政治权力的领主权,它在中央层面体现为公私界限模糊的财政体系,帝国政府的财政和皇帝的私人家产含混不清,在地方层面体现为在经济榨取和政治统治方面分享皇权的贵族权力。由于帝国扩张形成的多元族群关系,这种分权体系同时意味着皇帝对于部落酋长和族群领袖的权威的认可,从而形成一个混杂着皇权、贵族、内阁大臣和官僚体系、族群长老的共治体系。  

  皇帝跟地方权力网络的和解,意味着对既定的社会秩序和权威结构的尊重,对多元的民族和文化身份的尊重。这意味着在皇权及其官僚主义的表象背后,存在着一套以皇帝为中心的文化规范和个人恩惠网络形成的制度体系。帝国的治理成为法治和礼治的二元体系,并最终依赖于传统和官僚主义因素之间的紧张关系和平衡技巧。  

  3.纳贡帝国的意识形态。纳贡帝国疆域辽阔,民族多样,权力结构复杂,难以适应单一国家的模式,使得纳贡帝国成为强大的中央机构和间接的地方统治的复合体,共治的后果是形成一个同质性的帝国集团(imperial conglomerates),其中包括各种不同程度的屈从关系,从直接控制的领主,到附庸国王和部落酋长,以及一些遥远的王国,它们可能偶尔派使臣带着象征性的礼物来确认对最高的纳贡领主皇帝的忠诚或认可。  

  处于权力中心的皇帝,代表帝国的统一性,但由于受到来自地方的压力,他又需要尊重遥远领土上不同的文化和特权传统,并以不同的方式处理不同的群体,从而凸显出国家形式的异质性和多元性。为了调和这种张力,纳贡帝国发展出普遍主义的意识形态,皇权作为普遍性的载体,象征着帝国的统一,这种普遍主义面貌使皇权能够在同一个霸权保护伞下容纳相对较多的地方种类和权力形式,尽管可能并不能对他们实行实际控制,作为“万王之王”的皇帝,成为多样性等级秩序的最终代表。普世皇帝的形象,跟各种不同民间传统相结合,通过化身为民间信仰的终结神圣力量,成为神圣和文明秩序的化身和历史上各种区域性文明帝国的载体。           

 

  五、结语   

  本文以纳贡为线索,勾勒了西方对前现代社会描述的学术史。启蒙的偏见形成了对于东方社会的刻板印象,马克思有关“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论述体现了这一点。萨米尔·阿明反对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用“纳贡社会”取代“亚细亚生产方式”,形成了对前资本主义时代社会形态的统一描述。西方当代历史学家借鉴社会理论两次转向的研究成果,将纳贡社会概念进一步发展为纳贡帝国,融合了经济社会解释和政治权力解释,发展出描述人类前现代社会形态的一般概念。以此为基点,历史学家开始建构以帝国为中心的全球史。  

  帝国史的书写不仅仅具有历史意义,而仍然有其现实关联,它旨在打破西方启蒙时代形成的历史叙述,将帝国向民族国家转变的历史,解释为帝国在不同历史情境中不断再生的历史,从而将帝国治理的历史经验,带入到对当代全球问题的思考中。对于承受了西方现代性体制冲击的中俄等东方大国而言,这一历史叙述有更深刻的意涵,因为它们经过痛苦的自我蜕变,成功地将工业主义、资本主义和民族国家等现代性因素,嵌入到古代帝国的政治结构中,从而实现了凤凰涅槃般的新生。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作为古代帝国统治形式的纳贡帝国,对于理解现当代的东方社会体制,构成不可或缺的理论参照。作为对早期帝国形态的概括,纳贡帝国将构成帝国史研究的开端,在此基础上,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是,古代帝国的结构,在近现代发生了何种转变?它的哪些因素得以保留,哪些因素被新的帝国形态所取代?这将是继续推进帝国史和帝国治理研究的重要课题。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对以“帝国”建构历史叙述和理论体系的学术冲动保持谨慎。学者试图打造“中性”的帝国概念,将其视为权力积累的事实形态,一种打破或无视种族、文化区分的势力体系或统治架构,但因其统治结构的等级性和历史实践中的剥削性,帝国包含太多历史原罪,无法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帝国不是中立的,而是充满了记忆、认同和情感的政治,甚至西方的意识形态偏向。因而对“帝国”概念的泛化使用,可能带来跨文化和跨语际交流的障碍,中外史学界围绕“新清史”展开的辩论即是一个例子。对于非西方世界的认识永远都从属于西方学术界本身的问题意识,所有的话语建构,都无非是为了通过新的普遍历史叙述,实现对非西方世界的“纳入”。这要求我们对帝国学术研究保持一定的批判态度,从而进一步凸显了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迫切性。  

  作者简介:孔元,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副研究员        

  文章来源:《学术月刊》2022年第1期。已获得作者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