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斌:欧洲法院佐审官对OMT的法律意见

    2015年1月15日,欧洲法院佐审官(Advocate General,或译护法顾问、法律顾问、推事等)Cruz Villalon就“Peter Gauweiler等人诉德国联邦政府案”(Case C-62/14)出具法律意见。其意见认为,欧洲中央银行(ECB)早前提出的直接货币交易计划(OMT)原则上与《欧洲联盟运行条约》(TFEU)不冲突,只要该计划在实施时满足相应的条件,即为合法。


    2012年夏,欧洲债务危机愈演愈烈,因欧元崩溃论甚嚣尘上,导致投资者对持有某些成员国政府债券持续恐慌。当年9月6日,欧洲中央银行对外公布,将采取一项在二级市场购买欧元区成员国政府债券的计划,即众所周知的OMT计划。欧央行仅发布了计划的某些细节,尚未通过这项计划的法律程序。该举得到联邦德国政府的支持。

    此消息一出,在德国引发轩然大波。德国议会议员Peter Gauweiler与法学经济学教授以及非政府组织在德国宪法法院向联邦德国政府提起诉讼。德国议会团体DIE LINK也以宪政机构相互冲突为由,要求德国政府采取行动阻止OMT计划。

    本案是德国宪法法院首次向欧洲法院提请先行裁决,此前德国宪法法院在马约案、里斯本条约案等案中一直试图自行解释本国法与欧盟法的关系,而刻意与欧洲法院保持距离。

    本案中,德国宪法法院提请欧洲法院回答两个问题:其一,OMT计划是否并非货币政策措施,而实际上是一项经济政策措施,从而超出了欧央行的职权范围;其二,OMT措施是否符合《欧洲联盟运行条约》中禁止成员国政府融资的条款。

    欧央行回应称,尽管OMT计划是一项非常规工具并且存在某些风险,但是它仍属于欧央行的职权范围。欧央行表示,OMT计划的间接目的是确保央行修复其有效使用各项货币政策工具的能力,其直接目的是降低成员国政府债券的利息从而保持货币稳定。

    不过,本案原告和德国宪法法院都质疑,OMT计划的真实目的其实是使欧央行成为欧元区成员国政府的最后贷款人。

    欧洲法院佐审官Cruz Villalon主要观点如下:

    1、欧央行对于计划和实施欧盟的货币政策应该具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欧洲法院在审查欧央行的行动时应该极为谨慎,因为法院并不具有该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与德国宪法法院的观点相左,佐审官认为OMT计划仍属于货币政策。不过,作为非常规的措施,必须符合《欧洲联盟运行条约》规定的条件,特别是要符合“适当性原则”。佐审官认为欧央行此前批露的OMT计划尚未违反“适当性原则”。对于是否实际上是一项经济政策措施,佐审官认为,要保持作为一项货币政策措施的特征,欧央行必须避免自己直接涉入相关国家实施的金融援助项目。

    3、对于是否符合条约中禁止成员国政府融资的条款,佐审官认为,条约并不禁止欧央行购买二级市场债券。

    4、欧央行应该以市场价格购买有关政府债券,应与在一级市场直接购买债券相比具有真正的差别性。

    需注意的是,由于欧洲法院佐审官的法律意见仅作为欧洲法院法官裁决的参考,并无法律约束力。本案尚待欧洲法院做出最终裁定。

    (联系 叶斌:yebin@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