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研究新锐谈】郎加泽仁:危机冲击下的欧盟中小企业政策调整
郎加泽仁,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中小企业在欧盟经济中占有支柱地位。欧盟成立之初,其重要目标之一就是推动所有成员国的经济发展。为此,欧盟做出了很多努力。1987年,在雅克·德洛尔委员会时期,《单一欧洲法案》生效。1997年,《阿姆斯特丹条约》取消了内部边界,建立了欧洲共同市场,并实现了共同市场的“四大自由”,即人员、商品、资本和服务在欧盟内部的自由流动。1999年,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启动了欧盟的单一货币机制,欧元问世,欧洲央行体系正式开始运作。
2008年金融危机后,中小企业在欧盟相关政策中受到重视。根据2009年5月《经济学人》文章,大型跨国企业在经济危机期间经历了诸多问题,但是小型企业却表现相当不错。有数据显示,2009年,德国经济萎缩了6%,但是该国中小企业的销售额仅缩减了2%;同年,超过50%的法国中小型企业表示其收入有望维持不变或有所增加,而50%的英国小型企业当年表现良好,甚至好过危机之前的情况。后新冠危机时期,中小企业的表现也十分重要,它们能否尽快复工复产将直接影响欧洲经济的复苏进度。
一、欧盟中小企业现状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定义,中小企业是指企业雇员少于250人、年营业额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者年资产负债表总值不超过4300万欧元的企业。其中,雇员少于10人、年营业额或者年资产负债表总值不超过200万欧元的企业为微型企业;雇员少于50人、年营业额或者年资产负债表总值不超过1000万欧元的企业为小型企业;雇员少于250人、年营业额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者年资产负债表总值不超过4300万欧元的企业为中型企业。
中小企业在欧盟经济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根据欧洲地区委员会发布的一份报告,截止2017年,欧盟大约有2450万个中小企业,约占欧盟企业总数的99.8%,产生56.8%的企业总附加值,雇佣66.4%的欧盟劳动力。从企业数量上看,微型企业约占中小企业总数的93.1%,而小型和中型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分别为5.8% 和0.9%);从其产品附加值比例来看,微型企业生产产品的附加值约占中小企业总附加值的37%,小型企业约占31%,而中型企业占32%;从就业情况来看,微型企业雇员占中小企业雇员总数的44%,小型企业雇员占30%,而中型企业雇员占26%。与中小企业相比,大型企业的产品附加值约占欧盟所有企业总附加值的43.2%,其雇员占所有企业总雇员的33.6%。从上述数据可知,无论是从企业数量、企业产生的附加值,还是企业雇员数量来看,中小企业占据了绝大多数。相关数据显示,欧盟中小企业提供了近8800万个就业岗位,它们合在一起占欧洲大陆私营企业的三分之二。然而,中小企业同样受到了全球经济动荡的影响。部分中小企业不得不停止经营,甚至面临破产,这也暴露出了此类企业的脆弱性。鉴于上述两个因素,欧盟调整了其政策,有意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
从行业领域来看,50%的中小企业从事服务业,26%从事贸易活动,14%从事建筑业,而9%从事制造业。数据显示,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中小企业在经济复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至2017年间,中小企业数量增加了14%,同时中小企业在非金融企业增加的附加值中约占47%,在增加的就业率中约占52%。因此,可以说,中小企业在金融危机后的欧洲经济复苏过程中表现非常出色。早在2010年,欧洲经济逐渐从危机中复苏,特别是在中小企业就业的人数有所增加。尽管当时中小企业仍然处于一个非常脆弱的时期,但是在经济不景气期间其维持了其作为欧洲经济支柱的地位。
同时,中小企业在技术变革和创新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主要原因是它们在各经济体的经济活动中占有重要份量。据经合组织的研究报告,中小企业在产品改进、生产方式改善和管理程序优化方面成为突破性创新的主体,同时亦可通过采用大型企业的创新成果来推动经济发展。然而,由于中小企业内部资源(如企业规模)和外部资源(如应对市场失灵)的局限性,研究认为中小企业理应成为公共支持的对象,以增强它们的研究开发与自主创新能力。过去数十年来,新兴企业和中小企业对创新的贡献不断增加,原因在于经济体的创新方式在发生变化。引起创新方式变化的首要因素是从“管制经济”(managed economy)到“创业型经济”(Entrepreneurial Economy)的转变,而知识作为主要生产要素在创业型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管制经济中,科学与大型企业的研发是关键因素,而在创业型经济中企业家精神是创新的源泉之一。大规模、低成本生产标准化产品是大型企业在管制经济中享有的主要优势,但是这种优势在逐渐消退。解释这一发展变化的因素包括:(1)从制造业到服务业的巨大转变,而在转变过程中出现了新式的非技术创新,这有助于降低研发规模对经济发展的影响;(2)人们对多样化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各类利基市场(niche markets)也不断出现,这给中小企业创造了机遇;(3)技术革新对市场影响巨大,且新技术允许各行各业的中小企业高效生产小批量产品。因此,技术创新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发展,而中小企业又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二者互为影响,相辅相成。
二、欧盟中小企业面临的挑战
新冠危机对中小企业而言就是一场巨大的海啸。如何应对这场危机不仅决定着各企业的命运,也影响着欧洲整体经济的发展走势。《欧洲晴雨表快讯》的最新调研结果显示,62%的欧盟中小企业在数字化发展过程中面临障碍,70%的欧盟中小企业表示其面临阻碍可持续发展的至少一种因素,同时该结果也证实新的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在疫后欧洲经济复苏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欧盟委员会关于欧洲中小企业的年度报告指出,中小企业面对三个关键挑战:一是企业缺少技术熟练工,二是融资困难,三是不得不应对过多的管制措施与沉重的管理负担。首先,相比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竞争力与融资能力都相对较弱,因此中小企业很难雇佣技术熟练工。此外,欧盟中小企业在雇员培训方面的投资不足,加之劳动力雇佣及其他成本的增加近一步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问题是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其次,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小企业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而有限的公共财政支持难以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尽管欧盟决策者力求通过融资渠道多样化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且整体经济环境有所改善,但是多数中小企业还是很难从银行贷款,而后者又是其最重要的融资渠道。欧洲中小企业获得平等的融资机会仍然很困难。新冠危机之后,融资问题仍然会是中小企业不得不面对的实际问题。据相关研究的初步分析与判定,新冠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胜过2008年的经济危机。以此来判断,新冠危机后期,欧洲经济的复苏情况在某种程度上与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息息相关。最后,遵从成本(compliance cost)与各项要求严重影响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而其可用人力资源非常有限,这也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国际化程度。与此相关的挑战还有各国间不同的营商环境。解决该问题需要区域间的沟通交流与欧盟层面的统筹协调。
除此之外,中小企业之间的差别与差距较大,部分企业面临的问题比其他企业更严重,这就需要欧盟及其成员国制定更具体、更具针对性的政策,以重点帮助困难企业。特别是要避免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且疫后政策重点要从解决欧盟中小企业眼前生存问题的短期性政策逐渐向旨在提高企业复苏能力与经济增长的长期性政策转移。比如,对于微型企业、新创企业、边远地区企业而言,交易成本过高,无法获得外部融资。同时,新冠疫情可能会加剧欧洲南北、中心与边缘之间的差距,投资机会可能集中在中心地区,从而导致边远地区中小企业面临更严重的信贷约束。
然而,欧盟在过去的金融危机中积累了丰富的应对经验,且已通过7500亿欧元的欧洲经济复苏计划。欧盟已意识到扶持中小企业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而疫情期间欧盟成员国纷纷采取的措施之一是简化基金申请程序,以便相关优惠政策及时惠及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鉴于此,新冠危机后期,欧洲中小企业不仅可以从欧盟获得专业的危机应对咨询服务,而且也会得到财政扶持与其他政策支持。相比于2008年的金融危机时期,欧洲中小企业在面对新冠危机时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也能灵活应对危机。当然,中小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也是不可否认的。考虑到新冠危机的突发性、特殊性与不确定性,欧洲中小企业面临的挑战亦有所不同,而人员流动受限就是特殊挑战之一。在受新冠危机影响的众多行业中,旅游业是最受疫情负面影响的产业之一,特别是那些需要依靠旅游业及相关行业带动经济的中东欧国家的旅游业。只要疫情不结束、边境不恢复、人员不流动,那么仅依靠扶持政策难以挽救旅游业。在“以中小企业战略为欧洲复苏的动力”为题的在线研讨会上,欧洲中小企业联合(SME united)主席奥尔本(Alban Maggiar)表示,现在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一个良好的中小企业战略,以重振中小企业与欧洲经济。欧盟内部市场专员布雷顿(Thierry Breton)也提到,“如果没有中小企业,复苏就不会出现,因为它们具有系统性的重要性”。
三、欧盟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英国脱欧后,欧盟由27个成员国组成。各国商务惯例因国而异,所以有志于参与全球经济并在其中蓬勃发展的企业必须调整其经营模式,以便能与来自其他国家的顾客打交道。在欧盟层面,制定标准的欧洲中小企业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根据良好的商务惯例要求提出一些基本的指导方针。欧盟委员会高度重视通过协同合作的方式制定企业政策,鼓励欧洲各国地方中小企业协会就如何使企业在商界积极发展的问题进行交流。因此,欧洲中小企业政策的宗旨是利用企业文化的多样性,鼓励在企业思想与经营理念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学习。
为了帮助中小企业克服阻碍其发展的因素,欧盟已制定了数个针对性政策文件。欧盟于2000年6月首次着手制定共同的中小型企业政策。在由400余 决策者和企业组织参与的一次欧洲理事会会议上,各国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实施一个新的框架来指导中小型企业的商务实践。针对商务实践的十个主要领域,《欧洲小企业宪章》概述了一系列指导原则。这些领域包括培养企业精神、降低启动成本与加速启动程序、遵守欧盟法规与减少小型企业负担、充分利用欧洲技能共享库、提高公共部门与企业间的在线交流能力、增加小型企业进入共同市场的机会、调整税收制度与融资渠道、增强小企业的技术能力、在欧洲层面强化适用于中小型企业的商业模式,以及在欧盟和国家层面设立有助于增加中小型企业利益的代表处。2008年6月,欧盟委员会发布《小型企业法案》,旨在扩大《欧洲小企业宪章》赋予中小型企业的利益。《小型企业法案》的核心思想是:小型企业优先。通过这种方式,欧盟各个机构承诺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并帮助它们在共同市场取得成功。该法案进一步承认中小企业在欧盟经济中的中心地位,首次制定了欧盟和成员国层面扶持中小企业的全面政策框架,确定了扶持中小型企业发展的十项原则。这十项原则为:一是创造良好环境,鼓励企业家和家庭企业的发展,对创业精神予以奖励;二是给予诚信经营但即将面临破产的企业第二次机会;三是在“小型企业优先”原则下,制定具体规则和措施;四是使公共管理满足中小型企业需求;五是在公共政策领域满足中小型企业需求,如便利中小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提升中小型企业获得国家援助的可能性等;六是为中小型企业开辟更多融资渠道,构建法律和商业环境,使中小型企业在商业交易中及时获得款项;七是帮助中小型企业从欧洲单一市场中获得更多利益;八是促进中小型企业技术升级和创新;九是使中小型企业具备将环境挑战转化为机遇的能力;十是鼓励和支持中小型企业从市场增长中获益。上述原则成为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基石。欧盟委员会《小型企业信息表与计分牌(2019年)》的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9年期间,欧盟成员国(28国)根据《小型企业法案》原则共通过或执行3750余项措施。其中,三分之二的措施集中在第六原则融资渠道(20%)、第八原则技术与创新(18%)、第一原则企业精神(18%),以及第四原则公共管理(12%)方面。数据亦显示,自2011年,欧盟28个成员国最常用的三个措施是:推动中小企业的研发与创新能力、设立公共融资计划,以及培养企业家的思维模式。
2020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新的《中小企业战略》,旨在增加参与可持续商业活动和使用数字化技术的中小企业数量,以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欧洲与数字化发展的欧洲。新冠危机后期,欧盟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也将围绕《中小企业战略》展开。根据《中小企业战略》文件,欧盟委员会减少了对中小企业的监管负担,增加了其市场准入,提高了融资获得性,支持创业精神,包括企业平台开发与活动信息发布在内的各项支持措施,并在欧盟与成员国之间建立强有力的伙伴关系以有效执行欧盟相关政策,包括“以小优先”原则(think small first)等。然而,欧盟新的《中小企业战略》是在新冠疫情暴发之前制定的,因此欧盟仍然需要根据新的挑战做出适当的政策调整,以便更有效地帮助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并克服困难。在被问及新战略如何发挥作用时,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特别报告员安洁莉亚(Milena Angelova)表示,“这个时候,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为中小企业制定一个类似于‘下一代欧盟战略’一样的文件,整合所有资源并将其放在欧洲复苏计划的贷款与资金框架之下,以减小因疫情封锁、社交距离、健康安全等措施产生的负面影响,并帮助企业快速恢复。” 安洁莉亚的合作报告员帕纳约蒂斯(Panagiotis Gkofas)认为,中小企业在未来数月将面临严重的资金流转问题,且需要欧盟层面的支持以渡过难关。欧盟委员会新的《中小企业战略》发布于欧洲进入疫情封锁状态之际,目前没有要修改该战略文件的计划,但是欧盟会做出适当调整,主要关注适用于当下环境的相关措施,比如增加融资机会、执行逾期付款指令等。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支持各国政府和社会参与者在疫情期间实施的财政措施,并敦促继续实施这类措施,因为其成功减轻了中小企业的财务压力。
考虑到中小企业对欧洲经济的重要性与疫情对中小企业的巨大冲击,欧盟定会与其成员国一道统筹协调各项扶持政策,全力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尽管欧盟并没有修改疫情之前制定的《中小企业战略》,但是将会在该《战略》框架之下做出适当政策调整,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扶持政策,重点扶持受疫情严重影响的中小企业,以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与机会,确保中小企业的经济活动参与度。
文字编辑:齐天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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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陈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