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晨:全球治理的欧盟方案:涛声依旧还是变成了旧船票

赵晨,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研究员。

文章来源:载于严少华、赖雪仪主编:《欧盟与全球治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4-39页。已获得作者授权。

 

摘要:本文对21世纪以来欧盟的全球治理理念演变及其在世界上的影响力进行总结和评估,归纳了欧盟全球治理观的基本特征,并解析它在21世纪初走向巅峰的原因。但 2009年欧债危机之后,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欧盟全球治理方案逐渐褪色,被迫向现实主义低头,欧盟的世界主义主张遭遇各种挑战,其生命力和活力经受严重考验。

关键词:全球治理、欧洲联盟、全球法治、现实主义、浪漫主义

如何管控经济全球化和经济相互依赖时代的各种全球性问题,也就是如何进行全球治理,世界各主要地区各有自己的方案和理念。[1]欧盟作为一个超国家性最强的地区性国际组织,自20世纪90年代起,就一直是全球治理的引领者和坚定支持者。如果将国家性和超国家性,也就是认可治理的主体应为国家,还是国际组织来划分世界各地区关于全球治理的态度,欧盟的全球治理观无疑处在这一光谱的超国家一侧。

21 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是欧盟理念在全球治理领域最为盛行的时期。世纪之初,欧元面世并成为可与美元媲美的国际货币,欧盟通过东扩将版图从西欧扩展到中东欧,它的经济总量也超过美国,跃升为世界最大市场。在这些实际进展的基础上,欧盟在世界舞台上展现出一个有别于美国的“罗马”式霸权的“希腊”型力量,它的发展模式被称为“欧洲梦”[2],它治理世界的方法比美国“更加积极,更加和平”[3],它向全世界昭示着未来的全球治理走向——即像它一样深度的地区一体化。但是2009年的欧债危机令欧盟陷入窘境,随后的希腊债务纠纷、乌克兰危机、难民危机、频频发生的暴恐事件削弱了欧洲的全球声誉,欧盟的运作开始内倾化。2016年英国公投决定脱欧,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更加破坏了欧盟参与国际事务和引领全球治理的内外环境。面对着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民粹主义在欧洲和世界其他地区的泛滥,欧盟旧有的全球治理方案还有生命力和号召力吗?这是本文致力讨论的问题。

本文首先对欧盟的全球治理观和它致力于实现的世界秩序的内容进行总结,之后回顾欧盟的全球治理方案在冷战后二十年所经历的“黄金时期”。在第三部分,本文将对欧盟方案在2009年欧债危机后逐渐丧失吸引力的原因进行解析,并探讨欧盟外交政策导向的相应转变。最后作者对欧盟全球治理观的生命力和欧盟在世界舞台上的前景进行了初步的展望和预测。

欧盟的全球治理方案 

欧盟的全球治理观的基本内涵可基本划分为四项内容:以人权为基础的宪政主义,全球法治,跨层次的多边主义以及社会保护。

首先是以人权为根基的宪政主义。欧盟一向主张以普遍人权为基础,摒弃强权政治,以国际组织决定和国际法作为衡量世界事务是非曲直的标准,这是它的世界规范的核心内容。[4]1950年《欧洲人权公约》开端的以平等的个人主义为核心的人权世界观是其内核,而其外延则是以康德的《永久和平论》为其思想根源的全球宪政主义秩序理想。

欧盟的这一全球治理理念建立在其自身以和平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方式推进一体化的自身历史经验基础之上。欧盟的历次重大条约均会标明欧盟的价值观,2009年生效的《里斯本条约》在前言的第二款和第三款即表示:“欧盟建立在尊重人的尊严、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和尊重人权,包括少数族裔人权的基础上”,“联盟成立的目的就是要增进和平,推广它的价值,提高它的人民的幸福水平”。[5]欧盟从未将这些价值理念限制在自己的境内,它很早就开始对外推广自己的模式。1989年10月,雅克·德洛尔——欧洲一体化史上最出色的欧盟/欧共体委员会主席之一,在布鲁日的欧洲学院发表演说时阐述了欧洲的世界观,他引用了1948年在海牙召开的首届欧洲统一运动大会一位宣言起草者的话:“欧洲的最高目标就是保证人的尊严,以及自由——这一人的尊严的真正形式……我们不仅要在我们的大陆联盟保障我们欧洲已经得到的种种自由,也要将这些自由的益处播撒给世间诸人”。[6]

其次是全球法治。通过法律一体化实现欧洲一体化,是欧盟区别于其他地区组织的重要特征,欧盟自己就是一套建基于“共同体法律”(acquis communtaire)之上的体制机构,欧洲法院的判决具有超越成员国司法体系的直接效力和最高效力。欧洲法院和成员国法院相互配合,已形成一个完整的司法体系,目前欧盟立法占所有欧洲国家新增立法的大约一半。[7]法治帮助塑造了欧洲密度很高的规范环境(dense normativeenvironment)。[8]欧盟是著名法理学家凯尔森法学思想的较好体现:凯尔森说“要能够创造对一个以上国家都有效力的规范,这些国家就必须由一个高于它们自己法律秩序之上的法律秩序所授权。正是国际法,作为高于各国的法律秩序,才可能创造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范围均有效力的规范,即国际法规范。”[9]通过树立法律权威,欧盟将欧洲变为当今世界法律强制力最强的跨国地区性“小秩序”。

欧盟对外强调条约和国际法对治理全球化的重要意义,重视联合国等国际机构的核心作用。如德国著名哲学家哈贝马斯2005年在西班牙格林纳达召开的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第22届世界大会上所发表的“康德的国际法宪法化的规划——它仍有机会吗?”的演讲中所说:康德在世界主义观念的支配下,提出了以世界共和国为形式的国际法完全宪法化的理想。[10]不过国际法的宪法化仅在二战结束后一段时期,向着康德所构想的世界法方向有所演进。随着两极世界秩序的结束和美国成为唯一的超级大国,新自由主义的世界秩序观开始产生,康德的思想不仅遇到了传统“现实主义”的批评,也遇到了打着自由主义旗帜的人的反对。哈贝马斯将这种自由主义称为“霸权自由主义”,并认为从规范和经验两方面来看,霸权自由主义都存在明显问题。[11]他坚持认为世界应当回到二战后初期国际组织初建时代的模式,联合国作为国际社会核心组织的地位不容动摇,联合国的缺陷并不是我们放弃康德规划的充分理由。康德思想是欧盟全球治理观的哲学根源。在后冷战世界,全球化的问题随着它自身的扩展不断暴露,这样的话,如果人类想避免复杂多变的冲突所造成的不可计数的风险,就需要一个新的世界秩序,或者至少是新的“交通规则”(Rule of the Road)。[12]这一新世界秩序和规则必须以国际法为轴,如德国前任驻华大使史丹泽所说:“为了使世界实现新的稳定,为了塑造未来稳定、规范的新世界秩序——这一新秩序将为未来的稳定制度制订规范——替代正在瓦解的冷战时期的制度,全世界都必须越来越坚信国际法的重要性”。[13]

再次是跨层次多边主义的治理方式。“多边主义”,按照制度化水平的高低,可从低层次将其定义为“三个或者更多的国家团体之间政策协调的实践”[14],也可从高层次定义为“按照某种原则协调三个或者更多国家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要求极高的制度形式”[15]。欧盟对多边主义的理解偏向高层次的多边主义。 2003年欧盟委员会发表《欧盟与联合国:多边主义的选择》的政策文件,指出欧盟在全球治理、消除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国际安全与和平等方面可为联合国提供实质性支持。2003年欧盟发布其第一份安全战略文件《更美好世界中的欧洲安全》,正式提出将“有效多边主义”(effective multilateralism)作为其核心战略方式和目标。

作为国家间共同体,欧盟自身即为各成员国协调妥协,并自愿向超国家机构转让权力的多边主义深度外交的产物。欧盟的多边主义主张有其自身特色,除了通常民族国家之间的政府间“平级”磋商之外,欧盟尤其倚赖国家政府“之上”的国际组织管理国际事务。欧盟及其成员国非常看重通过国际组织输出自己的制度和观念,发挥自己的“软力量”。欧盟及其成员国是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维持和平行动的重要参与力量,亦是世界上最大的人道主义援助提供者。欧盟每年总预算的1%用于援助,平均每位欧盟公民的出资援助额超过4欧元。[16]欧盟在国际社会中主张多边主义,其推广的多边主义注意维护联合国权威,欧盟及成员国危机干预行动会争取获得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

除了政府间性质的国际组织,欧盟和欧盟国家同超过200个非政府组织保持联系或与它们深入合作。在信息供给和监督执行等方面,欧盟相当看重和借助全球非政府组织的网络和人力资源。欧盟和西欧、北欧一些国家给非政府组织设立大量项目,提供至为关键的资金支持。欧洲的一些精英人士甚至已经把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提升到战略高度,1999年科索沃战争时期一位德国学者如此评论这场战争:今天,世界上最大的军事力量,如北约和美国,也要为大赦国际这样的非政府组织服务。[17]总起来看,欧盟希望通过链接上至国际组织,下至非政府组织、地方政府、企业,甚至是个人的网络,以原则和规则构建一个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的世界治理系统。

最后还有社会保护。福利国家是二战后西欧的社会和政治基础。欧洲一体化虽然符合二战后美国主导的自由资本主义世界的整体开放潮流,但它在初创阶段就含有社会民主的基因,这既得益于欧洲左派的努力斗争,同时也与充分汲取一战和二战两次世界大战教训,秉承“改进型自由主义”(embedded liberalism)经济理念的保守派和自由派右翼相关。可以说,发展社会市场经济,是两种政治力量的妥协和共识。这种思想共识反映到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就使得注重社会保护和经济均衡发展成为欧盟/欧共体有别于其他地区一体化的重要特性。

欧盟建起共同市场之后,资本在共同市场之内享有自由流动的权力,劳动力在单一市场中可以更加自由地迁徙,但同时在异国工作的劳动者将面临福利待遇和社会保护的差异,他们的人数越来越多,急需欧洲层面的社会保护。欧洲左翼人士注意到了这种社会需求,同时已经改变了民族主义观念的它们,也有了足够的雄心要在欧洲层面,甚至全球层面上为资本重建一个它们曾在民族国家容器里成功建起过的约束它的框架。法国社会党人雅克·德洛尔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在担任欧共体委员会主席期间竭力推动“社会欧洲”建设,力图使社会一体化与经济一体化同步前进。1989年,在《单一欧洲法令》已经签署,统一大市场的法律工作完成后,他展望世界,认为当代的关键问题是世界经济缺乏一个领航员,应当建立一个世界范围内劳动力分配的政治体制;德洛尔强调“欧洲道路绝不可腾空民族国家的权力,但又必须重建自治区域,以便其履行基本任务。宏观经济政策必须在欧共体层面重新制定。”[18]只有这样,社会党人才能保住西欧国家已有的福利建设成果,避免被资本反噬的厄运;也只有让欧共体成为社会民主的新容器,让劳动者的收入有机会追赶资本的脚步,欧洲才能拥有不同于美国的独有特质,并且通过进一步将其不断向世界推广,影响整个世界的走向。[19]

欧洲一体化的过程中,对跨国流动人群的社会保护是其区别于世界其他地区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欧盟层面已经发展出一套以人的社会权利为基础,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水平比较低、以协调各国社会政策为主要目标的欧洲社会政策,“社会欧洲”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总体上,“社会欧洲”是对成员国社会民主的一种补偿性辅助工程,其社会再分配既有因历史遗产而造成的扭曲再分配(如共同农业政策),也有帮助欧盟各国、各地区经济均衡发展的正向再分配(如结构基金)。

冷战结束后,全球化兴起。但是当技术进步为资本打开国门之后,社会保护事业大为滞后。如何治理和驯服全球化“这匹烈马”,保障那些失意者的利益。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认为欧盟模式是唯一的出路:“随着经济的跨国化,特别是金融市场以及工业生产的跨国化,劳动力市场的全球化,民族国家的政府今天越来越发现,为了保持国际竞争力,自己被迫不得不忍受诸如失业率持续上涨,少数群体不断被边缘化这样的后果”。[20]哈贝马斯认为,这种状况下,如果社会福利国家不想徒有其名,社会下层要想免遭彻底隔离,就必须建立起跨国的行为主体。只有像欧洲共同体这样的跨国整体,才能按照协调一致的世界内政模式来对全球系统施加影响。[21]

在市场全球化的压力之下,“政治只能做出‘弥补’”,必须“在更广阔层面上成功地为一种世界内部政治创造一套有承受能力的基础设施”,“政治必须跟随全球化市场而成长。”[22]欧盟就是哈贝马斯所说的“没有世界政府的全球管理制度”设想的小范围试验,他测验的是“由在世界政治中有行为能力的主管者们组成的小团体是否能在一个改革了的世界组织的框架内进一步扩大由超国家的政体所形成的暂时还比较松散的网络”,测试“这种网络”,即“从方向路线上转向一种世界内部政治,同时又不要一个世界政府,这样做是否可能。”[23]

欧盟方案的“黄金时期”:冷战后二十年 

在欧盟和欧洲国家的全球治理倡议里,对民族国家的强调程度低于世界其他地区。欧洲,尤其是西欧地区被普遍认为已进入后民族国家时代,受到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经两次世界大战的惨痛教训,再经过欧洲一体化的超国家联合实践,欧洲国家民众,特别是精英,对民族主义负面效应的反思更深刻,对国家概念是有所怀疑的。整体上,欧盟的全球治理理念具有比较鲜明的“后现代主义”色彩。[24]

20 世纪末至21世纪初,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通讯技术的革命性进步大大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国际贸易的增长速度大幅超过世界平均GDP增长率,全球产业链基本形成,资本可以轻易地跨越国家边界,选择成本效益比最高的地区投资设厂。“全球化”取代“相互依赖”成为风靡世界的“时髦用语”,[25]其代表性现象也从繁荣的海洋贸易,横越大洋、川流不息的远洋船队,变成每位个体手持智能手机,随时从全世界的网络商城比价、订货,利用跨国公司提供的卫星导航服务指引道路、购买电影票,或者寻找自己心仪的餐厅。整个世界对深度融入核心地区的人士(很大一部分是普通人,而非精英)来说,已经是一个“地球村”概念。世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方向似乎就是欧盟主张和本身就在不断实践的“后现代世界”。

国际政治领域,直至2008年华尔街引爆次贷危机,进而造成全球经济混乱之前,美欧主导的自由主义依然主导着世界潮流,是治理全球化的核心关键词。但是欧盟的自由主义方案与美国有一定差别,它的全球治理规划是欧盟宪政设计的“放大版”,是康德的民主共同体设想的延续。如何在没有世界政府的状况下克服无政府秩序带来的混乱和战争,欧盟及其成员国将希望寄托在国际制度的强化和国际规范的普及上。欧洲比世界任何地区都更加强调国际法治的必要性,它不断推进国际法的制度化进程,它是联合国设立国际刑事法庭最积极的推动者;它也希望通过各种法律援助和法律培训项目,推动世界各国的法治进程,废除死刑、保护公民政治自由等是其中的核心部分。

这一时期,宪政和国际法治作为欧洲全球治理核心价值观最鲜明的例子是国际法领域欧洲提出的普遍管辖权问题。2001年6月18日,比利时国内法庭做出判决,起诉4名卢旺达人。这是国际法历史或国际关系历史上首次适用普遍管辖原则,打破了国际刑法一贯采用的属地管辖原则和属人管辖原则。此罪行发生地在卢旺达,被起诉4人的国籍是卢旺达,被他们杀害的是卢旺达人,与比利时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比利时本国的法庭,实践普遍管辖权原则,用自己本国的法律审理与自己国家或国民没有任何联系的案子。此后不少人在比利时援引此例起诉各国国家首脑。在美国的压力下,2003年7月比利时不得不废除《普遍管辖权法》,代之以一个管辖范围大大缩小,与其他西方国家规定基本一致的法令,[26]但这一不成功的尝试从侧面却可证明全球宪政理念在欧洲的深入程度。

冷战结束后,国际机制不断完善,涌现出一批以世界贸易组织(WTO)、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为代表的带有超国家成分的国际组织,由西方(特别是欧洲)倡导的气候变化等议题成为国际议程的主要成分。世界贸易组织取代纯政府间性质的《关贸总协定》成为管理商品和服务贸易,解决贸易纠纷的权威机构。它设有类似贸易法庭的争端解决上诉机构,共有7位大法官,每个争端案件需指定3位大法官进行处理。[27]这种超国家的司法架构符合欧盟世界主义和宪政主义理念,也与欧洲法院的制度设计比较相似。欧洲法院独立于成员国政府首脑组成的欧盟理事会,它可以防止成员国政府推翻它的裁决,同时可通过其裁决创造判例,间接制订适用全欧盟范围的法令,使自己兼具司法者和立法者的双重角色。WTO司法审议机构裁决的适用范围虽然比欧洲法院小,但它也在通过判决的方式制定规则(如在贸易和环境问题上),而这些裁决如果让政府间性质的WTO理事会来投票,则很有可能无法通过。[28]美国学者苏珊·斯特兰奇对此这样总结:超国家法院具有自我创制(Autopoesisi)性,它能以判例为“武器”,为原由国家政府组成的经常失灵的,或者是不完善的国际秩序提供新的法律基础。[29]

欧盟的全球治理理念在此一时期也开始影响到美国的外交,甚至是内政实践。比如美国的司法体制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二战后,美国的反垄断法在域外执行时长期奉行直接效应原则,即使它遇到外交抗议、行政拒绝,或者越来越多的反对它的外国法律(这些法律限制美国获取在国外的证据并且试图撤销美国的判决,比如美国反垄断的谢尔曼法案)。但21世纪初,美国政府(特别是在奥巴马任内)逐渐转变路线,赞成国际礼让原则,并且支持在国会听证会和国际反垄断争议中采取节制态度。另外,美国监管者开始较少依赖单边国家行动,而更多地依靠机构间合作,走上了一条从单边到双边,甚至多边的道路。据此,美国法学学者安-玛丽·斯劳特认为世界进入一个新的网络型的“新秩序”,各国政府以及各行各业的精英进行广泛的跨国联络和合作,组成无数张网。[30]每张网中的个人反复讨论,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得出共识,这就是德国国际政治学者托马斯·里瑟(ThomasRisse)从欧盟经验中总结,受哈贝马斯交往沟通哲学理论启发得出的结论,即应该允许国际领域中的行为者如在国内事务中一般,通过“交往行动”获得期望的结果。[31]全球化在帮助资本自由跨境之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中的精英人士也开始适应这种状况,并运用现代交通和通讯技术相互协商,管理和处理监管事务。当然,此种实践早已是欧洲一体化历史中的“惯常操作”,欧盟治理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通过高密度的会议和磋商,可令原本意见有分歧的各成员国,甚至是地方代表、利益集团代表达成意见共识,最终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政策。

在气候变化议题上,欧盟及其成员国是最积极的倡导者,并在美国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后,取代美国在21世纪初成为这一领域的主导性力量。在每年举行的联合国全球气候变化大会上,与中国、美国、俄罗斯、印度等主要谈判方不同,欧盟是唯一接受有约束力目标(binding targets)的一方。[32]欧盟在此议题上,一直努力试图在联合国大会上复制与自己制度模式相似的“自上而下”的“摊派”模式。通过向易受全球变暖影响的小岛屿国家提供专项应对资金,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财政和技术支持,以及卓有成效的呼吁和持续提供气候变化的数据证明,直到2007年的巴厘岛会议,欧盟的方案都是全球气候变化的主流解决方案。

随着联合国层面人权事业的不断发展,欧盟对自己的人权外交理念也更加自信。2003年欧盟委员会出台的《欧洲安全战略》声明:“欧洲应当准备分担全球的安全责任,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扩展良治、支持社会和政治改革、惩治腐败和滥用权力的行为、建设法治和保护人权是加强国际秩序的最佳途径”[33]。意大利学者索尼娅·卢卡雷利认为欧盟具有民族国家很少见的两种外交特质:第一是当代世界政治中的稳定性力量,这是由欧洲的历史和历史形成的价值和原则所决定的;第二是它的对外关系受“保护的伦理”的影响。[34]

总体来看,冷战后的二十年是国际自由主义兴盛的“黄金时代”,苏联垮台为西方解除了地缘政治的最大对手,在安全基本无忧的前提下,欧盟的市场力量和规范力量得到比较充分的施展,依靠着“软实力”,伴随着它自身的扩大,欧盟的声誉达到顶峰,欧盟的全球治理方案也因之在21世纪初迎来自己的“黄金时期”。这段时间,欧盟的全球治理方案中的前三点,即以人权为基础的宪政主义,全球法治和跨层次的多边主义在全球的推广都取得较大的反响,但是人权、宪政思想和政策脱离实际的泛化,以及欧盟方案的第四点——全球社会保护事业裹足不前,也成为整个欧盟方案在2009年欧债危机后逐渐丧失吸引力埋下伏笔。

现实主义回归之后 

当本世纪进入第二个十年,欧盟的全球治理思想的影响力明显下降,这既与它自身有关,也有全球化和整体国际环境变化的原因。总结起来,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首先是欧盟过于浪漫的世界主义理念在中东等地区碰壁破产。

自 20世纪90年代科索沃战争以来,欧盟在人权外交和强调“保护的责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仅在贸易协定中捆绑人权条款,常规性外交交往中要求对方国家 “废除死刑”,更重要的是,欧盟在科索沃、马里、利比亚和叙利亚危机中屡屡支持人道主义干涉军事行动,其理由就是这些国家的政府不能承担保护自己人民的责任。欧盟及法国和英国等成员国在一些时刻甚至直接或间接地绕开联合国实施此类行动,比如1999年欧洲国家对科索沃的干预就没有得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2011年利比亚危机中法国和英国两个欧盟成员国直接承认反对派政权、要求卡扎菲下台,并为了所谓“保卫班加西”率先出动战机轰炸卡扎菲军队,这实际上违背了联合国安理会2011年3月17日1973号决议“设立禁飞区”的初衷。同年叙利亚危机之初,法国又是首个提出要进行军事干预的国家。这事实上已经违反了康德在《永久和平论》中的论断,是“世界主义”激进化的表现。

康德的《永久和平论》一书明确将“任何国家均不得以武力干涉其他国家的体制和政权”列为“国与国之间永久和平”的6条先决条款中的一条(第5条),他写道:

“如果一个国家由于内部的不和而分裂为两部分,每一部分都自命为一个单独的国家,声称着代表全体……只要这种内争还没有确定,则这一外力干涉就会侵犯一个仅仅纠缠于自己内部的病症却并不依附任何别人的民族的权利了;因此它本身就构成一种既定的侮辱并使一切国家的独立自主得不到保障。”[35]

尽管欧盟和美国一道在联合国层面上推动保护的责任原则进入国际和平与安全领域,2005年联合国首脑会议通过了决议:每个联合国会员国均有保护其平民的责任,如果会员国未能保护其平民,在种族灭绝、战争罪、种族清洗和反人类罪情形下,国际社会有采取各种措施帮助保护平民的责任。[36]但是,欧盟及其法英等成员国在保护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和标准不明晰的情况下,在利比亚和叙利亚事实上处于内战状况,政府军和反对派(或被称为“叛军”)互有伤亡,选边站队,以阻止大规模人道主义灾难的名义军事干预或试图军事干预两国内政,这是对康德思想的一种背离。过于积极地输出自由民主模式,期待“历史的终结”[37],这也不符合康德式世界主义的初衷。

为了支持所谓的“阿拉伯之春”,欧盟及其成员国在中东北非地区进行了一场“人权浪漫主义”实验,放弃了审慎的外交政策,转而积极支持各国的“民主化”。但这种以保护人权为出发点(或者是借口)的行动显然过于理想化,极大地脱离中东北非地区的实际情况。中东北非各种矛盾交织,但欧洲既轻视这一地区宗教、民族和历史的复杂性,又轻信所谓“民主化”的力量,同时也无视自己并不具备类似美国的军事实力,还缺乏俄罗斯的坚定意志,最终导致自己的这场“浪漫主义”实验以失败落幕。总体上看,“阿拉伯之春”后,中东与北非国家并未如西方国家所愿而走向政治民主化,反而普遍出现治理弱化乃至国家失败与地区失序的局面。利比亚内战推翻了卡扎菲政权,结束了卡扎菲的生命,但利比亚在“革命”结束后转入无政府状态,整个国土沦为军阀乱斗的战场,家庭失散,普通民众生命无法得到保障,直至今日也未建立起一个统一的政权,这同法国和英国政治人物宣扬的利比亚自由民主责任政府相去甚远。

叙利亚内战中,欧洲和美国扶植的反对派一盘散沙,其中部分反对派还同“伊斯兰国”极端恐怖主义势力相互勾结,变相帮助手段残忍、违反人性的“伊斯兰国”攻城掠地。深具讽刺意味的是,欧盟以“人道主义”为名干涉叙利亚,但却酿成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最大的一场人道主义灾难,50万人失去生命,数百万人流离失所。到 2013年,“阿拉伯之春”已经变成“阿拉伯之冬”和“阿拉伯之乱”[38],叙利亚内战不断升级,变成美国、俄罗斯、伊朗、土耳其、沙特等全球大国和区域大国的“代理人战争”,并滋生和助长了比“基地组织”更为残忍的恐怖组织——伊斯兰国(ISIS)的崛起。时至今日,叙利亚的内战仍未完全结束。

欧盟及法英等国的外交政策不仅给中东地区人民带来痛苦,它们自己的实际地缘政治利益也并未得到保障,欧盟和法英德等欧洲大国在叙利亚内战中逐渐沦为“次要角色”,俄罗斯和伊朗成长为危机主导性力量;同时中东危机的后果还开始向欧盟自身“外溢”,最显著的事件就是欧洲难民危机的爆发。中东北非乱局造就的人道主义灾难逼迫众多叙利亚、伊拉克、利比亚难民偷渡地中海和沿土耳其北上,涌入欧盟国家,导致欧洲不得不面对二战结束以来最大的一场“难民潮”。同时,伊斯兰国通过社交媒体和网络空间煽动欧洲内部伊斯兰极端情绪,欧洲恐怖分子内外勾连,连续在欧洲引爆炸弹、持枪持刀杀人、驾驶卡车冲撞人群,制造了一系列恐怖袭击事件,使得欧洲“引火上身”,原有和平安定的政治经济局面为之一改,蒙上了恐怖的阴影。2015年11月13日,巴黎发生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至少 132人死亡的惨剧。至此之后,欧盟干预叙利亚的热情逐渐消散,现实主义而非“浪漫主义”重新成为欧盟外交政策的主流思维。[39]

其次是经济全球化的负面效应不断增大,社会不平等日益加剧,破坏了欧盟世界观的经济基础。

如果没有政治力量进行强制性社会再分配,经济在自然增长过程中,必然会导致收入不均等;经济全球化扩大了资本的选择项,如果一国政治环境对资本进行制约,或者利润状况不理想,资本可以轻易转而选择对己更友好、生产成本更低的国家和地区。如此一来,原本在国内竞争中就处于弱势的蓝领工人和青年人,如果没有提升学历,掌握新技能,增加国际化意识和能力,就更容易成为被边缘化的“失败者”。这些弱势人群的不满情绪一直在缓慢积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他们的状况日益恶化,而且看不到改善的希望,因而新自由主义精英们所宣称的“涓滴效应”(trickle-down effect)学说,即开放自由的经济增长可以自然让每个人都从中自动获益(经济发展过程中并不给予贫困阶层、弱势群体或贫困地区特别的优待)[40],在他们眼中已全然“破产”。全球化和欧洲一体化,已经不再是一个有吸引力的名词。在债务危机、难民危机、恐怖主义袭击等种种难题面前,他们转而更加依赖他们更加熟悉的“民族国家”,民族主义情绪高企,甚至偏于强调种族认同、宗教认同,使得政治整体趋向保守。在公投或选举总统这样的“一人一票”的政治制度安排下,大众与精英在个体影响力上拥有了难得的平等机会,经济上弱势的大众得以用国内政治许可的方式表达了自己对全球化的反抗。英国本是西方世界中最为开放的中等强国,但公投决定与欧盟进行切割,美国更是二战后自由主义世界的大本营,但发表大量反移民、反自由贸易言论的特朗普却能够当选总统,这两个案例均揭示了不平等时代发达国家民意的变化,标志着草根白人阶层开始对持新自由主义意识的精英展开了“绝地反击”。[41]

降低社会不平等本应是全球治理的必要涵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美通过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和社会福利体制建设成功地增加中产阶级比例,降低社会不平等程度,欧盟通过自身社会政策的发展和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欧洲社会贫富差距的增大进程。但是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之后,欧盟并未能出台有效的管控和治理举措给资本的烈马套上“缰绳”,制约社会分配日益不公的趋势。2011年欧盟委员会曾应民众呼声,提出实行金融交易税(FTT,即托宾税)的建议,对股票、债券、金融衍生品交易征税。在法德等国的不懈努力下,目前法国已经实行,德国、奥地利、比利时、爱沙尼亚、希腊、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斯洛文尼亚和斯洛伐克等10个欧盟成员国同意征收金融交易税。按照该倡议的发起国——法国前外长菲利普·法比尤斯的计算,通过对股票和债券交易征收0.1%、对衍生品合约征收0.01%的金融交易税,欧盟每年可以获得590亿欧元的财政收入。欧盟可以将征收金融交易税所获得的收入中的25%用于为那些接收难民的国家提供金融和技术救助;50%提供给发展中国家用来帮助他们缓解极度贫穷;另外的25%列入欧盟预算。这样做,不仅能促使成员国愿意接受难民,还能有效防止金融投机,可谓一举多得。[42]但可惜截止当下,即使欧盟内部,也依然只有法国成功征收这一税种,其他欧盟成员国也未能实际实施这一政策,更勿论在全球层面推广落实此项可以降低社会不平等的有效举措。

再次,大国竞争重新回归世界政治的主题。2017年特朗普入主白宫后,一定程度上放弃了多边主义和自由国际主义秩序,将“大国竞争”当作时代主题,不断退出国际组织和国际协定,极大地削弱了欧盟全球治理方案的超国家基础。

冷战后美国将自己看作世界霸主,总体上认为这是一个它主导下的经济相互依存的世界。冷战后美国历任总统基本认可这一观点,即由它一手建立,并得到西方盟友 (包括欧盟)鼎力支持,以自由主义为核心,具有开放精神的国际秩序既符合美国的价值观,又能为美国带来安全和经济红利,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约翰·伊肯伯里将其概括为“自由国际主义”(liberal internationalism)。[43]

但特朗普推翻了这一传统认知,他在2016年竞选美国总统期间,以及2017年当选总统后反复发表言论,声称美国在这个国际体系中“吃亏上当”,所以要改变现有的“不公正”状况。特朗普提出了“美国优先”的战略目标,抛弃了体现美国国际主义精神和作为美国道德制高点工具的“国际公共产品”概念,反而一再强调美国在现有国际秩序和国家竞争中利益受损,不认可二战以来美国自己主导,美欧共同倡导而建立的自由国际秩序。2017年12月特朗普高调推出了他的首份《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提出要以“有原则的现实主义”为外交指导方针。所谓“美国优先”,就是凡事以美国的国家利益为重;所谓“有原则的现实主义”,就是 “以结果而非意识形态为导向”,采用实用主义态度处理世界事务,“民主、自由、人权”等西方价值观只是美国保卫自己“主权”的工具,而非目的。[44]特朗普非常直白地向世界表明:美国的外交是要竭力为自己谋利,它已经根本不再提为全球或盟友提供“国际公共产品”,彻底脱掉了“自由国际主义”的外衣。

特朗普尽管执政不到两年时间,但在“美国优先“原则的指导下,已在一系列国际问题中表现出与欧洲的巨大分歧;

第一,政治表态中很少提及与欧盟的“盟友”关系,并赤裸裸地向欧洲“争利”。同看重美欧共同历史血缘关系和共有价值观的传统的美欧领导人不同,“不公平”是商人出身的特朗普对美欧关系的基本判断。在2018年7月的北约峰会上,他声称欧盟每年坐享对美1510亿美元的贸易顺差,却让美国人花钱保卫欧洲的安全,这是“行不通的”。北约峰会期间,在接受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采访时,特朗普甚至说欧盟是比俄罗斯和中国“更恶劣”的“敌人”或“竞争者”,[45] 这令欧洲从政治家到普通民众“大跌眼镜”。

第二,特朗普执政下的美国退出了一系列国际协定和国际机制,令美国这个二战后国际制度的主要塑造者站在了全球治理的对立面,成为自由国际主义秩序的破坏者。自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先后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巴黎气候变化协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万国邮政联盟,搁置欧美之间的《跨大西洋投资与贸易伙伴关系协定》(TTIP)谈判、单方面撕毁“伊朗核协议”,表示要退出美俄《中导条约》,以及不批准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法官的方式阻碍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常运作,并不顾各方反对,将美国使馆从特拉维夫迁至耶路撒冷,激化伊斯兰世界与犹太力量之间的矛盾,破坏巴以和平进程。这些外交举动均遭到欧盟和欧洲国家的反对和批评。

第三,美国政府威胁直接对欧盟实施贸易制裁和限制措施,向自己的盟友“毫不留情地”挥起“大棒”:首先是对欧盟销售到美国市场的钢铝产品分别征收25%和10%的关税;其次,以“国家安全” 为理由,声称要向欧盟出口美国的汽车,特别是德国生产的汽车征收25%关税,按照特朗普的原话,他希望“纽约第五大道上看不到奔驰车”;再次,威胁要对同伊朗保持贸易和投资关系以及参与俄罗斯“北溪2号”天然气管线建设的欧洲公司实施“长臂管辖”,要求它们撤出伊朗市场或北溪项目,否则美国就会对它们进行制裁。此外,在安全领域,特朗普认为美国为北约承担了70%的开支,这是“极不公平“的,要求欧洲国家立即满足军费开支占到国民生产总值2%的基本条件。

此外,特朗普还经常对英国脱欧政党(比如独立党)和反全球化、反欧盟的欧洲民粹主义者在言语上表示支持,再加上他夸张、粗鲁、自大的言行,出尔反尔的表态,歧视女性、少数族裔、移民的政治立场,“推特治国”的方式,以及相对蔑视欧洲的态度和情绪,这些都激起了从普通欧洲民众,到欧洲主流政党和政治人物的极大反感。特朗普的前白宫首席战略顾问,为特朗普竞选总统成功立下汗马功劳的斯蒂夫·班农,在被白宫解除职务后赴欧洲活动,广泛接触欧洲极右翼党派,宣讲他的极右翼政治理念,煽动欧洲民粹主义政党“掀起平民主义革命”,并计划在布鲁塞尔建立名为“革新运动”的政治基金会,试图搜集数据,分析选票支持,以帮助民粹主义政党在2019年的欧洲议会选举中击败传统政党,干涉欧洲政治走向,这也引起欧洲主流政治力量的不安和警惕。

特朗普强调“绝对获益”的现实主义式“美国优先”世界观与欧洲的自由主义主流意识形态不符,同欧盟坚持的以多边主义为核心特征的自由国际秩序理念相悖。欧盟和法国、德国等核心欧盟国家均对特朗普的政策走向极为不安,表示要以欧洲团结自强来应对“失去美国依靠”的悲哀前景。

欧盟理事会主席图斯克和法国总统马克龙在多个场合,反复提醒特朗普要“珍惜”欧洲朋友,德国总理默克尔也指出,面对这样的美国,欧洲需要更加团结。比如,2018年5月召开的欧盟理事会首脑峰会上,图斯克公开表示当下的华盛顿已经不值得依赖,他说:“我们今天目睹了一种新现象:美国政府反复无常的过分自信。看看特朗普最近的这些决定,或许有人会想,有这样的朋友,谁还需要敌人?”随后他在推特上写道:“但坦白讲,欧盟应该心怀感激,因为特朗普让我们丢掉了幻想。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你需要一个帮手,最终会发现,它就长在自己的手臂上。”

2018 年8月21日,法国总统马克龙发表电视讲话,在概述了其未来一年的外交优先事项时,他着重强调了“多边主义危机”和让欧洲更加“主权化”的必要性。他的讲话显示出欧洲领导人对美国外交走向的担心,他说“多边主义正在经历一场重大危机,这场危机与我们所有的外交活动相冲突,而这首先是因为美国的政策,”“与欧洲一起重建战后新秩序的伙伴似乎正在背弃我们共同的历史”。在危机面前,马克龙认为欧洲应发挥“贸易和经济强国”的作用,抵御美国的域外制裁,捍卫自身战略利益和财政的独立性。同一天,德国外长马斯在德国《商报》上发表文章,表达了类似看法。他指出,欧洲和美国已经疏远多年,形成欧美关系的双方共同价值观和利益日渐褪色,现在已经到了重新评估欧美关系的时候。马斯认为欧美伙伴关系应该更加平衡,当美国跨越“红线”时,欧洲应当进行制衡。但是德国无法独立完成这个任务,德国需要与其他欧洲国家紧密合作,才能达到制衡美国的作用。马斯还特别提到欧美在货币领域的竞争,他呼吁“通过建立独立于美国的支付渠道来加强欧洲的自主权”。

欧盟的全球治理观还有生命力吗 

斯坦利·霍夫曼1966年在其名作“顽固还是过时?民族国家的命运并以西欧为例”一文中指出:“在国际舞台上,国家依旧是权力的最高拥有者,虽然不是每个国家都是一个政治共同体,然而直到当下还没有比国家更具包容性的政治共同体”。[46]时间虽然演进到21世纪,经济全球化和欧洲一体化已经发展至相当高的水平,但是霍夫曼的论断并没有过时,民族国家依然是比欧盟和其他国际组织更加紧密,更有力量的政治行为体。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民粹主义在发达国家的复兴,民族主义在全球的抬头进一步佐证了这一点。当然,霍夫曼在此文中的一些观点也有夸大之处,比如他将国际机制比喻为“小人国绑在格列佛身上的绳子”,一旦格列佛苏醒就会挣脱这些束缚,[47]显然这是低估了国际组织、国际法、条约和规范的作用。事实证明,即使是特朗普治下的美国,今天也无法全然无视国际机制的存在,它的“退群”和“退约”举动使得美国的国际声誉大为下降。

就当前的世界政治和全球治理现状而言,欧盟的全球治理方案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世界其他地区并不具备与欧洲相似的后现代文化心理氛围和相关的超国家治理结构。在现实面前,“世界主义”的欧盟规范向外推广具有地域性的限制,而且需要一定的制度和物质条件。比如“欧洲化”比较成功的国家,均位于欧盟的周边,如巴尔干地区国家,或者是已经加入了欧盟的中东欧诸国,但这些国家并非单纯只是受到欧盟“世界主义”理想的感染,主要还是因为欧盟向它们展示了“变为欧盟成员国的诱惑”,并以结构基金和聚合基金等政策工具对其进行经济援助,经济考量是这些对象国倒向欧盟不可忽视的因素。[48]当债务危机袭来,欧盟的财政资源受限,或者面对俄罗斯的地缘政治威胁时,即使这些临近地区,甚至是已经加入欧盟的新成员国,也出现离心倾向。比如一些中东欧国家和希腊、意大利和葡萄牙等南欧国家开始寻求来自中国的基础设施基建资金,或是波兰转向美国,试图单独获得美国的军事保障。欧盟的“软实力”终究无法替代经济发展或是国家安全所不可或缺的“硬实力”的保障。

此外,欧盟及其成员国建基于人权之上的全球宪政治理观也存在不够尊重世界其他地区和国家自主性和自治能力的问题,[49]这种过于浪漫的自由主义方案忽视了经典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中所强调的“审慎”的重要性。如美国学者约瑟夫·奈所言:国家理想或意识形态动机(“民主、人权、制止专制主义”)的巨大感召力可使得我们看不到相关事实和道德选择的另外两个向度。动机、手段和结果三个向度均是重要的,仅仅使用简单的模式不能完成权衡各项道德要求的任务,我们必须根据具体情势的事实进行推理。道德虽然不能等同于谨慎,但道德立场包括关于不偏不倚的基本假设,即必须通过道德合算的权衡确立对外国人的最低义务(如消极义务,对结果的责任、乐善好施等)。 [50]

除却现实主义视角的批评,从马克思主义视角来看,欧盟的世界主义也只是一小部分精英的世界主义,是一部分有财力四处旅行、工作和生活的特权人士希望看到的世界。德国哲学家斯洛特戴克明确指出:究其本质,这“不过是被宠坏了的人的地方主义”。[51]所谓“世界公民”的思考也可以被称为“旅行途中的狭隘主义”,它只是赋予了资本主义的世界内部空间中一切可以用钱换到的东西的一种开放性的意韵。广大的发展中世界,甚至包括发达世界中为生活所困,难以筹措资金“走出去”的普通人很有可能对社会保护之外的欧盟价值观持有不一样的看法。

当然,欧盟一向被视为世界政治的实验室,如果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的增长,科技革命或是大力度的全球性社会再分配进一步提升最普通人群的收入,抑或全球民众因整体性战争或灾难威胁而大幅提升全球意识,欧盟的全球方案将会获得更多的拥趸。但即使如此,欧盟的全球治理方案依然需要改革,比如要想降低全球总体不平等状况,就需要采取实用主义态度,破除西方在发展援助过程中附加给穷国的民主、自由、人权等附加政治条件。印度著名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质疑美国自由主义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为什么我们总是认为饥饿、饥荒以及医疗卫生的缺乏没有对自由的侵犯那样严重?[52]站在全球角度,发达国家人均GDP超过4万美元,是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8倍多,发展中国家的贫困是绝对贫困,而发达国家的贫困是相对贫困。所以,全球治理中的减贫议题,应当由对资本主义制度或社会主义制度、所谓的“自由民主”还是威权体制的关心,转向对社会的关心;对参与治理的各种行为体也应当一视同仁,非政府组织未必都是“好的”,政府也未必都是“坏的”,只要有效发挥作用,取得良好效果,就都是应予以称许的组织。对待公正问题,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如阿玛蒂亚·森所说,评价公正问题需要“全人类的眼睛”的参与:这首先是因为我们可能会认同其他地方的人们,而不只是我们自己所处的社群,其次是因为我们的选择及行为可能会影响远处或近处其他人的生活,最后是因为他们凭借各自的历史和地理视角所持的看法,可能会帮助我们克服自身的地域狭隘性。[53]全球治理在规范性方面,应当以相对性为追寻原则,即追寻更好的全球治理方法和政策,超越对绝对公正社会的寻找。

当下世界又走到一个关键的历史节点,经济全球化在经历了冷战后三十年突飞猛进的发展之后,面临国家权力回归的严峻考验,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在包括欧洲在内的发达世界迅猛崛起。全球治理如何在积极纠正经济全球化缺憾的同时,有效应对上述鼓吹保守退化的“堡垒”思想和行动,成为它必须回答的根本性问题。欧盟的全球治理方案曾一度在21世纪初成为世界政治未来发展的“模板”,但在近年来的实践中则充分暴露出其过于理想化和具有伪善性的弱点,这张“旧船票”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做出因应现实的改革,并与世界其他赞同全球治理的力量一道,协调努力,从基本民生着手,捍卫和平与发展的世界发展整体趋势。

个人简历: 

赵晨,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研究员,欧洲国际关系研究室主任。研究方向为欧洲国际关系、欧盟政治、欧洲一体化和全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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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赵晨:“中美欧全球治理观比较研究初探”,《国际政治研究》2012年第3期。

[2](美)杰里米·里夫金:《欧洲梦:21世纪人类发展的新梦想》,杨治宜译,重庆:重庆出版社2006年版。

[3](英)马克·伦纳德:《为什么欧洲会领跑21世纪》,廖海燕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第10章。

[4] (美)杰里米·里夫金:《欧洲梦:21世纪人类发展的新梦想》,杨治宜译,重庆:重庆出版社2006年版,第14章;(英)提摩许·加顿·艾什:《自由世界:美国、欧洲和西方世界的未来》,张宁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9年版,第2章;(英)马克·伦纳德:《为什么欧洲会领跑21世纪》,廖海燕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第5章。

[5]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Consolidated versions of the Treatyon European Union and the 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Article 2 and Article 3, Brussels, 15 April 2008.

[6]Denis de Rougemont, quoted by Jacques Delors in his address of 17 Oct.1989 to the College d’Europe in Bruges, http://www.ena.lu/address_given_jacques_delors_bruges_17_october-1989-020004200.html.accessed 24 Nov. 2016. 参见Albert Bressand, “Between Kant andMachiavelli”, International Affairs87:1, 2011, p.62.

[7] Thomas Christiansen, “The European Union and Global Governance”, inJens-Uwe Wunderlich and David J. Bailey ed., The European Union and Global Governance: A Handbook (1stedition), Abingdon: Taylor and Francis, 2017, p.221.

[8]同上。

[9](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388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10]转引自莫纪宏主编:《全球化与宪政》,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2页。

[11]同上。

[12](德)沃尔克·史丹泽:“全球体系中的欧盟与中国”,(美)沈大伟,(德)艾伯哈德·桑德施耐德,周弘主编:《中欧关系:观念、政策与前景》,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238页。

[13]同上,第251-252页。

[14] Robert O. Keohane, “Multilateralism: An Agenda for Research”, International Journal, xlv autumn 1990.

[15](美)约翰·鲁杰:“对作为制度的多边主义的剖析”,鲁杰编:《多边主义》,苏长和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8-13页。

[16]见欧盟官网。https://europa.eu/european-union/topics/humanitarian-aid-civil-protection_en.2019年6月20日访问。

[17]Thomas Risse: “Democratic Global Governance in the 21st Century”,Progressive Governance for the 21 century,p.94, Conference Proceedings, Florence, 20th and 21thNovember 1999.

[18]Jacques Delors, “Une nouvelle fornitère pour la social-démocratie: l’Europe?”,in Piet Dankert and Ad Kooyman (ed.), Europesans frontiers et l’avenir de la CEE, EOP, Antwerp, 1989, p.9.

[19]赵晨:《论欧洲联盟的民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81页。

[20](德)于尔根·哈贝马斯:“欧洲是否需要一部宪法?”,《包容他者》,曹卫东译,第184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21]同上。

[22]同上,115-116页。

[23](德)于尔根·哈贝马斯:“全球化压力下的欧洲民族国家”,《哈贝马斯在华讲演集》,第11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24](英)罗伯特·库珀:《和平箴言:21世纪的秩序与混乱》,吴云、庞中英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5](美)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权力相互依赖》(第3版),门洪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6]朱文奇:《国际刑事法院与中国》,第446-447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11月。

[27]苏庆义:“WTO改革:复杂的系统工程”,《半月谈》2019年3月下。

[28](美)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导言”,约瑟夫·奈,约翰·唐纳胡编:《全球化世界的治理》,王勇等译,第29页,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

[29]Susan Strange, “The Defective State”, Daedalus, spring, 1995, pp.55-74.

[30](美)安妮-玛丽·斯劳特:《世界新秩序》,任晓等译,第240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31]Thomas Risse, “Let’s Argue! Communicative Actions in World Politics,”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 Vol.54, No.1, 2000.

[32]Thomas Christiansen, “The European Union and Global Governance”, inJens-Uwe Wunderlich and David J. Bailey ed., The European Union and Global Governance: A Handbook (1stedition), Abingdon: Taylor and Francis, 2017, p.220.

[33]European Union, “A secure Europe in a better world: EuropeanSecurity Strategy”, December 2003, https://www.consilium.europa.eu/uedocs/cmsUpload/78367.pdf,accessed 21 Dec. 2016.

[34]Sonia Lucarelli, “Introduction”, Sonia Lucarelli and Ian Mannerseds., Values and Principles in EuropeanUnion Foreign Policy, Oxon: Routledge, 2006, p.3.

[35](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104-105页。

[36]2005 World Summit Outcome, General Assembly of United Nations,paras.138 and 139, A/60/L.1, 15 September 2005.

[37] Francis Fukuyama, The End of History and the Last Man, NewYork: Penguin Press, 1992.

[38]2014 年叙利亚总统巴萨尔在连任总统后宣告“阿拉伯之春”已结束。但“阿拉伯之春”的所谓“民主化”进程在2013年就已完全停滞了。TanjaA. Boerzel, AssemDandashly and Thomas Risse, “Responses to the ‘Arabellions’:The EU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Introduction”, Journal of European Integration, vol.37, No.1, pp.1-17, 2015.

[39]赵晨、赵纪周、黄萌萌:《叙利亚内战与欧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0-11页。

[40] “涓滴效应”是供给学派或者是里根经济学的一个核心概念。见《大西洋月刊》对20世纪80年代美国里根政府预算委员会主任大卫·斯托克曼的访谈。 William Greider, “The Education of DavidStockman”, The Atlantic, 1981 Dec..当时加尔布雷斯等美国经济学家就对此表示质疑,详见John Kenneth Galbraith, “Recession Economics”, The New YorkReview of Books, Feb.4, 1982.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后,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内的国际机构都对此进行反思,认为不存在比富人变得更富更显著的使下层民众受益的“涓滴效应”。见Era Dabla-Norris, Kapana Kochhar, NujinSuphaphiphat, FrantisekRicka, EvridikiTsounta, “Causes and Consequences of Income Inequatliy: A GlobalPerspectiv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June 15, 2015.

[41]赵晨:“不平等时代的全球治理”,《国际论坛》2017年第5期。

[42]王丽颖:“欧洲金融交易税风刮美国”,《国际金融报》2015年12月14日。

[43]JohnIkenberry, Liberal Leviathan: The Origins, Crisis,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American System,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1.

[44] The White House, “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 of the United Statesof America”, Dec.2017, https://www.whitehouse.gov/articles/new-national-security-strategy-new-era/

[45]Andrew Roth et., “Trump calls European Union a ‘foe’ ahead of Russiaand China”, The Guardian, July 15,2018, https://www.theguardian.com/us-news/2018/jul/15/donald-trump-vladimir-putin-helsinki-russia-indictments

[46]Stanley Hoffmann, “Obstinate or Obsolete?The Fate of the Nation-State and the Case of Western Europe”, Daedalus 95(3), 1966, pp. 862-915.

[47]同上。

[48]Frank Schimmelfennig, “The Community Trap: Liberal Norms, Rhetorical Actions and theEastern Enlargement of the European Unio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 55, No. 1, 2001.赵晨:“欧盟如何向外扩展民主:历史、特点和个案分析”,《世界经济与政治》2007年第5期。

[49]赵晨:“中美欧全球治理观比较分析初探”,《国际政治研究》2012年第3期。

[50](美)约瑟夫·奈:《硬权力与软权力》,门洪华译,第74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1](德)彼德·斯洛特戴克:《资本的内部:全球化的哲学理论》,常烜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08页。

[52](印)阿玛蒂亚·森:《正义的理念》,王磊,李航译,第120-121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53](印)阿玛蒂亚·森:《正义的理念》,王磊,李航译,第120-121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