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萌:“17+1合作”助力跨区域多边合作模式再升级
作为连接欧亚大陆的门户,中东欧既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板块,也是我国优化对外开放布局的关键方向。2012年4月,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共同签订了《中国关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十二项举措》,并由此正式开启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以下简称“17+1合作”),在有效强化双方政治互信的基础上,为中国同中东欧国家充分发挥互补优势,全面激发合作活力给予了有力的政策支撑。成立8年多来,“17+1合作”以探寻共同发展利益为出发点,已在各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特别是在“逆全球化”思潮抬头、以美国为主要推动者的保护主义措施频现、新冠肺炎疫情不断蔓延、全球经贸可持续发展受到严峻挑战的复杂国际形势下,“17+1合作”以开放包容的发展理念不断丰富合作内涵、提升合作效益,在进一步做大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共同利益“蛋糕”的同时,也为建立互利互惠的开放型世界经济提供了新思路,从而有效助力跨区域多边合作模式再升级。
以政策对接为引领,释放多层级联动新潜能。自2012年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首次会晤以来,“17+1合作”从初步探索到逐步成熟,在超国家、国家以及次国家层面形成了多层级的政策对接框架,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双向互动的方式,实现了政策效应的持续提升。首先,围绕各国的共同发展愿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已联合制定并发布了一系列《纲要》及《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由浅至深,为“17+1合作”的日益深化明确了目标路径,强化了政策保障。与此同时,“17+1合作”既是中欧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地带。目前,我国已完成同中东欧17个国家关于“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的签署,这不仅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凝结合作共识奠定了基础,并且中东欧国家对于“向东开放”重视程度的不断加大也正好契合了我国战略发展方向,为双方在更大范围内扩大共赢合作成果创造了条件。此外,地方层面对接成为推动“17+1合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河北、重庆以及四川成都、浙江宁波等国内多个省市纷纷立足本地特色,主动寻求同中东欧国家的政策对接,在提升合作灵活性与针对性的同时,也从整体上增强了“17+1”的黏合度,以更大的央地协同效应,全面拓展了“17+1”政策对接的广度和深度。多层级的政策对接模式不仅使得“17+1合作”框架下各国的发展实践与战略方向得到了充分整合与协调,并且在地方层面对于多样性与差异性的关注也将产生合作“外溢”效应,从而进一步释放“17+1”政策引领的巨大潜能。
以务实合作为抓手,开拓经贸互动新空间。“17+1合作”并不是停留在概念上的愿景,而是扎扎实实的行动落实。作为推动跨区域合作的压舱石与推进器,“17+1合作”始终将经贸务实合作视为促进各方互利互惠的关键抓手与优先方向,并通过积极对接与探索,取得了显著合作成效,为“17+1合作”的稳步持续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自2012年以来,中国同中东欧17国贸易额增幅近85%,年均增速达8%,是中国对外贸易额增速的3倍以上。2020年,中国同17国贸易额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大关,达1034.5亿美元,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阴霾笼罩下,逆势增长8.4%,增速为同期中国对外贸易整体增速的4倍以上。其中,中国与16个老成员国贸易额为956.4亿美元,首次突破900亿美元,实现了合作机制成立以来83.7%的增幅。显著的贸易额增幅直观印证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间蕴藏着巨大的市场合作潜力,也使中东欧国家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不可忽视的关键增长点。与此同时,“17+1”投资合作也在不断升温,2018年,在国际直接投资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中国对中东欧直接投资逆势上涨64.4%。截至2020年底,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直接投资累计已达31.4亿美元,涉及矿产、能源、基建、物流等多个领域,其中匈塞铁路、塞尔维亚斯梅代雷沃钢厂、塞尔维亚E763高速公路、克罗地亚佩利沙茨大桥等标志性投资项目的相继落成,更是成为凸显“17+1”互补优势的良好合作典范。随着“17+1”经贸领域往来的不断密切,我国与中东欧国家的相互了解进一步加深,这将有助于双方发掘出更多的市场契合点,并在国家战略的指引下,不断拓宽合作范围、提升合作层次、扩大合作规模,从而为“17+1”经贸互动开辟新空间。
以人文交流为支撑,夯实民心相通新基础。“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民心相通是推进“17+1合作”互信互利、共赢发展的重要基础,而人文交流则是促进中国同中东欧国家人民相交相知、互敬互鉴的关键支撑。“17+1”历年领导人会晤所颁布的《纲要》无一不将人文交流列为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规划并予以推进,而依托于官方层面的大力推动,“17+1”各领域人文合作亮点纷呈,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如在青年交流领域,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已合作建立了34所孔子学院及44个孔子课堂,学员达5.2万余人。在智库合作领域,“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中国—中东欧国家全球伙伴中心相继成立,在有效提升双方智库国际化研究能力的同时,也为“17+1”各国政策的优化协调搭建了沟通桥梁。在旅游交往领域,在各项措施的鼓励和推动下,中国赴中东欧国家旅游人数增长迅速,中东欧国家的中国游客人次已增长5倍多,双向旅游人数突破每年100万人次。此外,文化论坛、媒体互访、艺术节等大量人文互动也在近年纷纷开展,为“17+1”各成员国繁荣文化交流提供了丰富且多元的渠道。值得一提的是,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同中东欧国家守望相助、患难与共,为“17+1”民心相通赋予了更深层次的含义。在中国疫情局势紧张之时,中东欧国家纷纷伸出援手,为中国的抗疫工作提供精神及物质上的帮助与支持;在中东欧国家防疫面临挑战的时刻,中国也迅速调集力量,与中东欧国家分享抗疫信息,提供人力、科技以及物资援助,携手共筑抗疫防线,为拉紧“17+1”情感纽带、加深相互信赖凝聚了强大的人文正能量。人文交流不仅增进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人民之间的沟通与理解,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培育着“17+1”相通的价值理念与文化认同,也为不同制度、不同文化之间实现相互借鉴、和平共处、彼此支撑树立了文明典范,夯实了民意基础。
以机制创新为突破,搭建专业化合作新平台。搭建各领域专业化合作平台是“17+1合作”的显著特点与重要机制化创新。8年多来,“17+1合作”已形成了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层级多元、领域广泛的机制化对接安排,借助不同行业主体熟悉情况、沟通便捷、协调有效的优势,进一步满足了各领域差异化及多样化的合作需求,全面提升了合作能效。目前,“17+1合作”专业性平台建设已达40余类(含在建),涵盖高校、智库、农业、旅游、基础设施、技术转移、能源、卫生、中小企业、物流、银行、林业、海事、文化、环保、青年交流等,且领域边际仍在持续拓展。依托于“17+1合作”总体政策框架,专业性平台的建设得到了官方层面的有力支持,各平台功能的不断完善也带动了“17+1合作”整体影响力的提升。通过突出参与主体的合作针对性、实操性以及实效性,“17+1合作”在真正意义上突破了传统的政府间合作范式,并以更高的合作“相容度”、更广的合作“包容度”以及更强的合作“向心力”为自身发展注入了动力,也为探索跨区域多边合作模式积累了宝贵经验、打造了优质样板。